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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8 15:54:13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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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0-11-08 15:54:13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申报单位自评价、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认推荐、专家评审、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0年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做法、成效及经验,积极引导本地区各园区、企业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对认定的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对示范单位实施的支撑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支持。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反映并帮助协调解决示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不定期对示范企业、园区开展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我厅。列入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名单的企业或园区发生更名,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名称变更。若发生重组等重大调整,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

       三、我厅将对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对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抽查,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示范标准要求的企业、园区,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能完成整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的企业、园区,从示范名单中除名,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附件:2020年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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