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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5:12:50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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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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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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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0-11-04 15: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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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强县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科技厅将开展2017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川科高〔201617号)的精神和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开展备案申报工作,并对各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送推荐函、众创空间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2017年备案工作分两批进行,请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第一批:52-531日,受理申报材料;61-630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厅办公会审议,公示、备案。

    第二批:91-930日,受理申报材料;101-1031,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厅办公会审议,公示、备案。

    三、申报要求

    (一)众创空间介绍。

    1.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附件1

    2.众创空间概述(包括众创空间定位、特色和理念,场地和硬件设施情况)、主要负责人简介;

    3.众创空间的运营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投融资服务情况(含导师、培训、路演、沙龙、大赛、资源对接等);

    4.众创空间的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众创空间通过什么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了什么问题);

    5.所有入驻创业团队、企业汇总表(附件2

    (二)证明材料。

    1.众创空间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众创空间的产权证明(或委托、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4.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的相关协议,拥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创投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创投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6.关于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7.创业团队、企业入驻协议,若为入驻企业,则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为创业团队,则附上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单位不再申请省级众创空间备案。

    五、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24501

    联 系 人: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蒋德书、金攀静

    电话:02868107839

    省科技厅高新处:邹军

    电话:02886729671

    电子邮件:jds501@163.com

        编:610041

     

    附件:1.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2.入驻团队、企业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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