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以前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和中初级职称历史数据清理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学技术局、省级有关部门,省自然科学研究各学科专业组,厅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广运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做好职称评审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12号)要求,我厅于2021年3月组织全省科技系统对2010年至2019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历史数据进行整理核对,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录入任务。根据文件要求,将开展2009年及以前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和2020年以前由科技厅评审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清理、核对、上传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负责,做好数据清理核对工作
做好职称评审数据归集,是推广运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的基础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职称历史数据的清理、核对等工作。前期,各单位已明确了专人负责,较好地开展了近10年历史数据的清理核对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出现了数据遗漏、欠准确等问题。因时间久、人员变动大、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历史问题,2009年及以前历史数据的清理核对工作难度更大、费时更久,经办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做好该项工作。
此次清理核对工作以人员所在单位为责任主体,主管单位负责管理汇总,并及时上报。
二、明确任务,高效开展专项工作
此次历史数据清理核对工作重点为2009年及以前省自然科学研究高评委评审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和2020年及以前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历史数据。2010年-2019年高级职称数据未报全的继续梳理,同步上报。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填写《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历史数据一览表》(可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通知”栏内下载),盖鲜章后报科技厅人事处,电子文档传至sckjtrsc@163.com。
三、清理核对工作注意事项
(一)人员单位变动或离职的,由职称评审时所在单位进行核对填写。同一人员有副高、正高两次职称数据信息的,两次都应录入。
(二)转专业确认、直接聘任高中级职称的,应纳入此次清理核对范围。
(三)离退休人员尽量录入。为充分发挥老同志在专业技术工作中的作用,在世的离退休人员取得高、中级职称的,要尽量录入。
(四)严把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准确。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姓名、性别、职称系列、职称级别、职称名称等信息,逐一完善身份证号码、评审时间、人社厅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等内容,确保录入信息准确。
(五)清理核对过程中,发现有2010年以来职称数据遗漏人员的,应及时补充填写,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联系电话: 028-86663608
附件: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历史数据一览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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