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残联,省内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重点群体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8号)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退役军人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残联等8部门定于4月至5月在全省开展2021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职”在民企,“就”有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现场招聘活动。各地要根据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招聘活动,提供针对性招聘服务。继续开展“助企用工”活动,结合产业园区和重点用工企业招聘需求,利用产业集聚优势,组织行业性、专业性、急需紧缺工种等专场招聘。开展“暖心送岗”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求职需求,组织分类专场招聘活动。
(二)举办线上招聘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托中国公共招聘网开设“202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专场,与就业在线、24365校园招聘服务、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微信小程序:工E就业)、全联人才在线链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四川公共招聘网设立“2021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月”专场,各市(州)设分会场,与省主会场链接。各地要调动各方资源,主动对接各类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等,精心筛选一批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及时在公共招聘网进行发布。
(三)加强中小微企业用工服务。各地要举办中小微企业招聘专场,加强高校与中小微企业的对接,为中小微企业招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求职提供招聘服务。结合中小微企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状况,提供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改善工作环境,引导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用工稳定性。
(四)提供咨询指导服务。面向企业开展用工指导,指导企业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及时受理政策申请,跟踪落实情况。面向求职者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劳动者分析失业原因、了解求职方法、提升就业能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做好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咨询服务,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纠正招聘中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促进平等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招聘月活动对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及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与。教育部门要面向高校及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24365校园招聘服务、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全联人才在线,动员高校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月活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组织动员退役军人参加招聘月活动,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数据统计。工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职工与企业双方,做好政策宣传、权益维护等工作。团委部门要动员青年企业家协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极参加招聘月活动。妇联组织要动员女企协、女商会、妇字号企业(基地)等社会力量及城镇失业妇女、农村转移就业妇女、女大学生等参加招聘月活动。工商联要深入产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广泛收集企业招聘岗位信息,支持人社部门开展招聘活动。残联组织要广泛收集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动员残疾人参加招聘月活动,做好残疾人相关数据统计。
(二)收集发布岗位信息。各地要充分了解辖区内民营企业的用工现状和招聘需求,广泛收集招聘岗位信息,确保岗位真实性、有效性。扩大招聘岗位信息发布范围,通过办事大厅、招聘活动现场及网站、微信等线下线上多渠道发布。对招聘岗位进行分类整理,设置分行业、分地区、分人群招聘专栏,方便劳动者获知。
(三)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各地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类渠道做好招聘月活动的宣传,提前发布活动预告及活动安排等信息,提高活动知晓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宣传推广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分区分级安全有序举办现场招聘活动。要落实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护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人。
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于4月23日前报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活动期间,各地活动预告、招聘安排、专场动态等信息要及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总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活动总结和“2021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5月18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陈镜先
电话:028-87789046;邮箱:scsjyj@126.com
(二)教育厅 陈家吉
电话:028-86115855 邮箱:1760644138@qq.com
(三)退役军人厅 施 培
电话:028-86707480 邮箱:11438511@qq.com
(四)省总工会 肖 伟
电话:028-86128132 邮箱:183129002@qq.com
(五)团省委 李 军
电话:028-86255097 邮箱:724552573@qq.com
(六)省妇联 曹佳佳
电话:028-86637588 邮箱:scsflfzb@126.com
(七)省工商联 刘 静
电话:028-82820755 邮箱:1193039409@qq.com
(八)省残联 段华瑜
电话:028-83358577 邮箱:1446045441@qq.com
(九)四川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四川公共招聘网 杨宇鹏 林 琳
电话:028-87711274、87747638
邮箱:1528707471@qq.com
附件:2021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总工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