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财资〔2017〕36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根据《四川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产业园区创新改革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市场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重点项目实施。突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大力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打造新引擎、培育新动能,加快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明确方向、创新模式、优化流程、统筹协作、加强监管的原则。
二、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重点支持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军民融合、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安全、信息化与大数据、医药产业及汽车产业等创新发展和产业化项目,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投保和推广应用。
围绕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升、工业绿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的兼并重组和核心竞争力培育、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农产品深加工、轻工纺织行业品牌培育和品质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能力提升等项目。
围绕产业园区发展,重点支持特色专业园区、创新创业载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服务园区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项目。
围绕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产品规模化、重大产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三、支持方式
采取项目补助、融资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
四、征集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征集方式。符合入库征集条件的企业(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登录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管理平台上传征集入库资料(http://222.211.87.210:8080/scjm )。
(二)截止时间。2018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状况良好。
(二)项目申报内容真实,对弄虚作假申报项目的企业,将被列入不诚信企业记录,三年内不得参与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强化各级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项目所在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申报项目的内容和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在正式推荐上报我委的同时将推荐企业项目抄送本级财政部门。
(五)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地区可适度放宽征集条件。对获得省级基金支持的项目予以适度倾斜。
六、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联 系 人:李龙江 赵凌静
联系电话:028-86261790 86263148
七、纪检监督举报方式
省纪委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纪检组
联 系 人:阳 梁
联系电话:028-86266305
附件:1. 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2. 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3. 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4. 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
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
项目征集指南
一、支持方向
支持《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所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七大重点工程;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等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以及石墨烯、玄武岩、轨道交通、中医药等四大加快发展产业。
二、支持重点
(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军民融合大飞机配套与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
围绕航空航天装备与燃机、高效清洁发电设备与智能电网装备、现代轨道交通装备、先进油气与海洋工程装备、核能与核技术应用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现代农机、高端医疗诊疗设备等高端装备及关键部套件,支持创新研制、国产化攻关和产业化。围绕智能制造工程,支持实施智能制造新模式运用、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创新研制。
围绕军民融合发展,支持军用技术向民口转移,以及军品配套产品的研制(不含涉密项目,须有合同)。支持取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等资质的民口企业能力建设。围绕国家民用大飞机研制,主要支持与民用大飞机整机相配套的发动机、航电系统、结构件、新材料等关键零部件和配套件的研制及国产化攻关。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的推广应用,对实现销售收入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按销售额度给予奖励。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分散风险,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生产企业积极投保,省级财政资金给予补助,加快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推广应用。
(二)新能源新材料及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1. 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项目、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新能源汽车新业态、新模式、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开发、新车型新产品开发。
2. 新材料与装配式建筑构件。支持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稀土、钒钛、硅锂、超导新材料,高品质特殊钢、特种钢、超级钢,高端铝、镁、钛轻合金、硬质合金及其他功能合金材料,高端粉末冶金材料,增材制造(3D打印)金属材料,高纯稀有稀贵金属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先进陶瓷、特种玻璃、人工晶体及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多晶硅、大尺寸单晶硅、新型半导体材料、新型薄膜光伏材料等高端电子材料,轻工、纺织行业用高端材料,生物材料、纳米材料、智能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新型墙体材料、新型防水密封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新型装饰装修材料等新型建材和绿色建材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所需钢构件、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所需内外墙板、叠合板、阳台、空调板、楼梯、预制梁、预制柱等部品部件,装配式建筑所需关键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3. 化工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石墨烯、高性能聚烯烃、特种工程塑料(合成橡胶)、核石墨及新型工业催化剂、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企业培育、推广应用、公共平台建设,以及杂卤石钾资源开发利用等。
(三)电子信息与软件信息安全。
1. 电子信息。支持5G、人工智能、北斗及卫星应用、智能硬件、计算机、网络通信、数字家庭产业的整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试点示范及服务平台;支持核心元器件、关键材料(主要包含为上述产品、产业配套的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关键材料等)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软件信息安全。支持以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工业控制、信息安全等为重点的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平台支撑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产业化项目,以及相应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开源软件社区、新型信息服务模式建设和应用示范项目。
(四)信息化与大数据应用。
1. 大数据应用。支持大数据加工领域、支持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各类数据采集处理传输技术产品及其产业化、大数据安全领域、人工智能(AI)、虚拟/增强现实、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普惠民生大数据应用、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产业创新大数据应用、企业级云应用平台、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及精细化能源管理、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建设、制造业开展“双创”平台建设,支持互联网企业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双创”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为企业大数据创新应用活动、大数据专业培训、开源网络社区等大数据生态圈建设类项目。
2. 信息化发展。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包括以信息技术提升生产制造、供应链、产品管理等的信息化建设;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支持两化深度融合新模式、新业态,包括工业互联网(云、大数据)创新应用、智慧工业园区建设;支持物联网的行业应用及产业化;支持网络扶贫工程建设;支持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应用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面向信息化发展的示范培育、战略研究、标准研制、应用推广、人才培训等支撑体系建设。
(五)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支持医药创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医药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实施自主创新,宽容医药企业重点研发品种重大研发投资失败,支持企业取得相关成果并成功实现在川产业化。深化对外合作和竞争力提升。支持省内医药企业对优势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支持省内医药企业引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品种并成功实现在川产业化,支持省内药械和原料药等优势品种获得欧美等发达国家资格认证。中药材种植(养殖)和道地优势提升。支持企业持续投入规范化、规模化的多年生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支持企业对珍稀濒危野生药材进行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支持企业到深度贫困地区建设道地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在我省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和高等院校。
(二)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三)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属于本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四)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军民融合、大飞机配套、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大数据应用、新材料与装配式建筑、医药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物联网产业、数字经济发展等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电子信息与信息安全(电子制造类)一般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核心元器件、关键材料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试点示范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5G、北斗、信息安全〔安全手机〕重点新产品试点示范工程)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累计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网络扶贫、软件与信息服务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300万元。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大数据生态圈建设、电子信息与信息安全(电子制造类)试点示范项目属以奖代补和事后补助方式(不属于投资项目),按有关要求执行。
(五)项目自筹和贷款资金来源有保障,2015年开工项目资金筹措100%、2016年开工项目资金筹措60%以上,2017年开工项目资金筹措完成50%以上;项目具备实施所需的技术、场地、人力资源等条件及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
(六)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运用奖励资金由产品研制单位负责申报(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助2018年下半年申报)。
(七)产学研项目、有依托工程或用户合同支撑的项目,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项目优先支持。
(八)高等院校仅限于申报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智能装备领域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及方式
(一)项目原则上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逐级申报。
(二)各重点领域申报资料按网络申报平台要求准备。
(三)项目申报方式为网上征集和纸质征集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登陆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管理平台(http://222.211.87.210:8080/scjm )的同时登陆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zgzzscxd.com),按要求完成项目资料网上填写并提交生成申报书。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按要求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项目申请相关表格可在项目征集平台上下载)。
(四)项目申报单位(不含事业单位)需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的,先登陆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四川省评估服务分平台(http://scpg.cspiii.com/)填报2017年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问卷填写问题咨询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并将系统反馈的自评估报告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上传。
五、联系方式
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军民融合大飞机配套与首台套方向:
重大装备与机械处 李海波 028-86264841
新能源新材料及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方向:
汽车产业处 李 妍 028-86263257
冶金建材处 郑晏华 028-86265721
化工产业处 周世民 028-86265797
电子信息与软件信息安全方向:
电子信息处 郭 浩 028-86265851
软件与信息安全处 吴 伟 028-86258469
信息化与大数据应用方向:
大数据产业推进处 符云春 028-86261398
信息化处 胡 巍 028-86263053
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方向:
医药产业处 杨 杰 028-86266037
附件2
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资金
项目征集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以优势传统产业和产业链关键薄弱环节为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发展,鼓励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有效供给和中高端产品,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延伸优势产业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低碳循环发展;支持重大节能工程建设及工业节水示范,推动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示范,进一步完善工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
(三)鼓励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轻工纺织(工艺美术)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项目,支持轻工纺织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项目。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含享受民族地区政策的县)、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县和革命老区促进本地农产品资源就地转化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四)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转型升级发展;鼓励大企业大集团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发挥行业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企业配套发展的企业格局;支持企业管理提升提质增效;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双创”企业示范基地;支持开展对大企业大集团的服务。
(五)鼓励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服务集群,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
(六)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支持符合《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四川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四川省“十三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指南》和《四川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6年)》所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
(七)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工作任务。
二、支持重点
(一)引导地方和企业加大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重点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设备和新材料改造提升生产能力和条件,提升产品品质和档次,增强产业发展基础和基础制造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实现产业内涵式发展。
1. 强化投资导向,重点支持优势传统产业(包括地方特色产业)以科技成果应用、装备技术提升、产品提质增效、生产能力改造、绿色制造发展为重点建设内容的项目。
2. 发展新动能,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发展项目,鼓励重点产业链补强、强化和延伸,尤其支持实施产业链“短板”项目,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3. 加大投资推进力度,发挥重点项目典型示范作用,支持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技术含量高的优质项目,优先支持省领导联系的56个重大产业项目、列入省政府重点项目计划的工业项目、列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500项重点工业及技改项目计划的项目和投资任务完成较好地区的项目。
4. 围绕重点行业的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含基础元器件)、基础制造工艺等,支持企业提升工业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基础零部件水平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及省级工业强基工程项目。
(二)支持重点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支持企业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支持企业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能力提升和体系建设。
1. 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建设。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围绕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等领域实施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重大项目。支持重点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给予奖励。
2. 重大节能工程建设及工业节水示范。支持重点耗能行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改造、电机及变压器能效提升等重大节能工程建设。支持企业实施工艺节水、中水回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节水工程建设,对国家实施考核的造纸、纺织染整、钢铁、石油石化、火电5大行业国家级、省级节水型企业给予奖励。
3. 清洁生产和低碳循环发展。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提标升级改造,支持固废综合利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低碳循环发展示范项目;支持节能环保技术产品产业化;支持燃煤锅炉实施改电、改气和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改造等。
4.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