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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8 16:11:38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23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16:11:38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88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综合考虑企业取用水规模、技术工艺水平及发展趋势、节水潜力,以及企业用水计量、节水设备、标准等,2020年度遴选的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现代煤化工、乙烯、氯碱、氮肥、造纸、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等14个行业。
        二、基本要求
        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年取水量超过15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五)2019年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可向所在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
        (二)市(州)初审。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报告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联合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并于3月9日前将企业申请报告(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水利厅。
        (三)省上评审。经济和信息化厅、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市(州)上报的企业申请报告进行评审,评选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局。

        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环资处         李  鹏 028-86268630
        水利厅节水办                 张爱博 028-86935322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姚聪德 028-86705850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       李明飞 028-86607611 


        附件:XX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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