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3〕309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持续强化“制造+服务”深度融合和双轮驱动,助力实施工业兴省制造强省战略,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川经信服务〔2021〕138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2023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包括示范企业、示范平台2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聚焦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工业文化赋能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中的一个或多个。示范平台聚焦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2023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二、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于2023年10月20日前统一将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厅(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 系 人:杜高杰
联系方式:028-86982295
电子邮箱:1020839700@qq.com
附件:1.2023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条件
2.2023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
3.2023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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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通知附件1-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