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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04:45:32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92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3-06-30 04:45:32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有关在川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根据《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川人社规〔20222号)、《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128号)、《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8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等特殊区域机构申请设立创新实践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二)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三)具有市场前景好、学术技术水平高的研究开发项目。


    (四)单位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建有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创新实践基地。


    (六)区域机构申报创新实践基地,必须组织辖区3家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申请设立创新实践基地分站,申请设立分站单位的条件可以略低于本条前三项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州)人社局、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中央在川单位无主(代)管部门的,可直接向我厅申报,非公有制单位申报工作由所在地人社局统一组织。


    (二)推荐。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原则上在限定名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另行通知),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复核及专家评审。我厅将对各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5家申报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四)公示及下发通知。我厅审定专家评审结果,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印发2023年设立通知文件。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推荐各项工作。


    (二)推荐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紧扣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重大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研领域,鼓励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单位、县(市、区)人才工作先行区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产业企业等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三)严格把关。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及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真实提供研发机构、科研平台、导师信息等有关证明材料;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严格审查,确保研发机构、科研平台、导师信息、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四)动态管理。健全博士后平台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平台运行质量。适时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工作,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等级、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问题、或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的设站单位,将按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注销。


    四、其他事项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720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接收。所有申请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并在文末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主要包括企业资质、研发平台、承担项目、导师任职及获奖情况等。将《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左侧双钉合订成册,统一加盖骑缝章。原则上证明材料合计不超过20页。


    3.汇总后的《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信息简表》1份,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


    (二)电子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将有关单位的《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汇总后的《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信息简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统一刻录光盘报送。


    《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和填表说明等资料请登录我厅网站(http://rst.sc.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人:张志浩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6763106    邮    编:610041


    附件:1.2023年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


          2.《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填表说明


          3.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信息简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628


    1.2023年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doc
    2.《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填表说明.docx
    3.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信息简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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