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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学 遂宁市人民政府校市合作专项资金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四川大学遂宁校市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2020-06-25 09:00:00 - 2020-07-31 17:00:00       发布日期:2020-11-04 15:10:41       关键字:     点击次数: 328次    
    政策级别:   
    遂宁市
    归属部门:   
    政府
    支持方式:   
    其他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5:10:41
    行业类型:   
    其他 锂电及新材料 电子信息 机械制造 油气盐化工 食品饮料
    政策分类:   


    四川大学 遂宁市人民政府校市合作专项资金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四川大学遂宁校市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年度“四川大学遂宁校市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重点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锂电及新材料、机械与装备制造、油气盐化工、食品饮料五大优势产业和数字经济以及公共安全、环境治理、防灾减灾等领域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

    2.软科学研究项目。支持遂宁市“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研究与制定。

    二、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支持经费可根据项目(课题)申报情况调整,项目(课题)任务不得调整,自筹经费由申报单位提供保障。

    三、经费及周期

    (一)支持额度

    1.重点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2.软科学研究项目不超过30万元。

    (二)实施周期

    1.重点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2.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半年。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重点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须由四川大学校内各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和遂宁相关单位联合申报并在遂宁实施;软科学研究项目可由四川大学教师团队单独申报。

    2.申报重点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必须附由遂宁申报单位与四川大学签署的科技项目合作协议或联合申报协议。

    3.所有申报企事业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川大合作单位处加盖学院章,否则不予受理。

    4.申报重点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均须匹配资金,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配资比例不得低于1:2,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立项后据此验收。软科学研究项目不作资金匹配要求。

    5.申报重点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注册资金(或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500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企业有稳定的研发投入,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以上内容以2019年完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6.每个项目负责人和企业限申报项目1项。

    (二)项目研发团队要求

    1.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承担单位主研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

    2.目前承担有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遂宁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主研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须作为附件上传。

    4.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要求

    1.已获国、省、市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和与项目申报相关的佐证材料。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所有申报项目均须符合以上申报要求,附件材料均须在遂宁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并作为纸质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五、申报程序

    (一)重点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重点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身份获取。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遂宁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xm.snsct.cn),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遂宁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和上传附件、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或与网上申报书不一致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遂宁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日前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申报单位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在线打印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川大合作单位处加盖学院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

    4.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报送。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网上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并将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盖章)、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项目申报单位单独报送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5.申报截止时间。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27日17时,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自动关闭。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17时。推荐单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和纸质申报书报送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6.材料报送地址。遂宁市科学技术局(遂宁经开区明月路357号)四楼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

    7.联系方式。

    遂宁市科技局:何继伟、赖义文,0825-2655069。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何孟斧,028-85416421。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

    软科学研究项目实行线下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在线下载“四川大学遂宁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软科学项目申报书”进行填报,打印一式7份签字盖章,于2020年7月31日17:00前报送至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341办公室)。联系方式:何孟斧,联系电话:028-85406421。

    六、需提供的附件材料清单(软科学研究项目无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和至少一名企业主研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

    3.自筹资金匹配承诺书;

    4.科技项目合作协议或联合申报协议;

    5.2019年完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纳入省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7.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四川大学遂宁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四川大学遂宁市人民政府校市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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