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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2024-06-17 09:42:57 - 2024-07-31 09:42:57       发布日期:2024-06-17 09:42:57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83次    
    政策级别:   
    四川省
    归属部门:   
    科技
    支持方式:   
    评选认定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4-06-17 09:42:57
    行业类型:   
    锂电及新材料 电子信息 机械制造 油气盐化工 食品饮料 其他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引导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不断提升深度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7号)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认定申报工作,并对各孵化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

    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须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满2年。各孵化器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进行申报,并将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至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时间安排

    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申报材料。本年度只开展一次认定,请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书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四川政务服务网的“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按申报书要求装订。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孵化载体不能再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2.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推荐表(附件1)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125608145@qq.com。

    3.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不完整视为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并在左侧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5.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在注明孵化器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申报书一同报送。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蒋德书  金攀静

    电    话:028—68107839  68107842

    窗口咨询:姚伟

    电    话:028—86953563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综合窗口)。

    附件:1.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表

          2.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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