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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2020年第一批省本级参保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2 14:58:07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8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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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14: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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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33号)文件规定,经省本级参保企业申报并经我厅审核,拟由省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对第一批32户省本级参保企业给予2020年稳岗返还资金,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323日至202032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反映(电话、传真:02886117055)。

    附件:2020年第一批32户省本级参保企业名单及稳岗返还资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323


    2020年第一批32户省本级参保企业名单及稳岗返还资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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