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强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科技厅近期工作安排,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了解省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的实施进展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拟对2013、2014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项目进行抽查,对201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全部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强县科技局、有关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对所归口管理的2013年、2014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项目及201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对照项目任务合同书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一份报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抽查和检查阶段。7月至8月上旬,科技厅组织专家组成检查组对2013年、2014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抽查项目届时通知),对201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组到项目承担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检查依据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计划任务书》;
《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二)检查内容
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完成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任务书规定的资金使用预算和财务规定进行支出;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与会议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三、抽查和检查材料准备
201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项目、2013年和2014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抽查项目(具体项目届时通知)承担单位需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计划任务书》或《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一式5份(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或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一式5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1.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环境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2.项目执行期内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等)。
3.项目财政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实际收到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单等复印件,项目专项资金支出财务明细账以及专项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
附件:
1.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或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6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