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人社办发〔2015〕128号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 宁 市 财 政 局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4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革命伤残军人旧伤复…
下一篇: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