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我厅将开展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开展备案申报工作,并对各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统一寄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日—6月14日,受理申报材料。本年度只开展一次备案,请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众创空间介绍。
1.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附件2);
2.众创空间概述(包括众创空间定位、特色和理念,场地和硬件设施情况)、主要负责人简介;
3.众创空间的运营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投融资服务情况(含导师、培训、路演、沙龙、大赛、资源对接等);
4.众创空间的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众创空间通过什么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了什么问题);
5.所有入驻创业团队、企业汇总表(附件3)。
(二)证明材料。
1.众创空间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众创空间的产权证明(或委托、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4.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的相关协议,拥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创投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创投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6.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7.创业团队、企业入驻协议,若为入驻企业,则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为创业团队,则附上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请双面打印(复印),注明书脊,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在注明众创空间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申报书一同报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单位不能再申请省级众创空间备案;
2.科技主管部门应单独出具推荐材料,勿装订在申报材料中,并将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7栋7楼704B
邮 编:610041
联系人:蒋德书 金攀静
电 话:028—68107839 86721352
邮 箱:jds501@163.com
附件:1.2021年度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推荐表
2.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3.入驻团队、企业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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