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函〔2018〕67号)和《遂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川中明珠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第三届遂州技能大师和第二届遂州技术能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遂宁市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技能人员。曾获得同类同级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审。
(二)推荐名额
拟推荐第三批遂州技能大师8名;评选第二届遂州技术能手20名。各地、各部门原则上推荐遂州技能大师和遂州技术能手各不超过2个。
(三)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省管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评审条件
(一)遂州技能大师:
全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创新能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一般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天府工匠”“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遂州技术能手”等称号,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获得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称号,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3.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并且所属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合格。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每年在工作室工作6个月以上,领衔一个3人以上技能人才团队;
4.具备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等级技能水平,或相当于该水平的其他技能技艺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5.获得市级部门及以上其他与技能相关荣誉或奖励的。
对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的,其申报条件可酌情放宽。
(二)遂州技术能手:
1.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高级工(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等级技能水平。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技术高超,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内或市内有重要影响的;
(2)在技能技艺方面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省内或市内有重要影响的;
(3)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内或市内有重要影响的;
(4)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技,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5)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20名、二类竞赛中获得前9名,省级一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3名,市级一类竞赛前3名、二类竞赛第1名的选手;
(6)在指导青年职工和技工院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带徒传技方面成绩突出,所培养的职工和学生参加全国技能竞赛获奖或在省级一类竞赛中取得前3名或在省级二类竞赛、市级一类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
(7)参加遂州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获奖者。
三、申报程序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推荐
遂州技能大师和遂州技术能手接受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1.由个人提出申请的,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市属以上企业、省管单位推荐的,由驻遂企业或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由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人员,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审查评审
1.资格条件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及条件进行复核。
2.组建评审专家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进入评审申报单位的主体和职业(工种)等情况,从市内相关领域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负责人和技能专家中遴选适宜人选组成评审专家组。
3.综合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级相关单位组织召开综合评审会,先由评审专家组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专家建议名单;随后,参会的市级相关单位综合全市重大战略、重点工作、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因素,对专家建议名单再次审议,提出综合评选候选建议名单。
4.名单公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对候选建议名单进行为其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按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5.结果使用。对遂州技能大师候选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党组会审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对遂州技术能手候选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党组会审定。审议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给予奖金激励。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第三批“川中明珠计划”推荐申报表(遂州技能大师)》(附件1)、《遂州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2)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2.遂州技能大师、遂州遂州技术能手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等)、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著作等)1份。
3.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
联 系 人:魏敏
联系电话:0825-5801843
电子邮箱: 349334103@qq.com
附件:1.第三批“川中明珠计划”推荐申报表(遂州技能大师)
2.遂州技术能手申报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8日
附件1
第三批“川中明珠计划”推荐申报表
(遂州技能大师)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部门
项目类别
遂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制
2021年11月
填表说明
1.填表前,请认真阅读本说明。本表应由本人或组织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内容表述应简明、严谨。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表格空格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填写内容一律打印。
2.单位性质:主要包括“个体、私营、合资、外资、其他”。
3.人才类别:选填科技人才、高级管理人才。
4.主要工作业绩:指本人通过创新能力、成果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人才效益,数据真实准确,以近两年业绩为主。
5.附件材料:被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被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印复印件,主要论文和著作目录表、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等。
6.本人承诺:须由被推荐人亲笔签名。
7.材料报送要求: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需分别装订成册。推荐表报送一式两份,并报电子文档(word);附件材料报送一套。上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生成、word文件格式,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一、基本情况 |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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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 政 治 面 貌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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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学 位 |
|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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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 专 长 |
| 专业技 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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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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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类 别 |
| 单 位 性 质 |
| 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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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电 话 |
| 移 动 电 话 |
| 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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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人 及移动电话 |
| 电 子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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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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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单 位 | 从事专业 |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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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学术、技术组织任(兼)职情况 | ||||||||||
起止年月 | 学术、技术组织名称 | 任(兼)职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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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奖情况(市级以上奖励) | ||||||||||
奖励名称 | 奖励等级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本人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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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工作业绩(500字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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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材料目录 | ||||||||||
序号 | 目录(所有附件材料请加盖鲜章) | |||||||||
1 | 身份证 | |||||||||
2 | 学历证书 | |||||||||
3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
4 | 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 |||||||||
5 | 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印复印件 | |||||||||
6 | 主要论文和著作目录表 | |||||||||
7 | 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 |||||||||
七、本人承诺 | ||||||||||
本人对《第三批“川中明珠计划”项目推荐申报表》所填内容及提供的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被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推荐评审意见
县(市、区)、市直园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理由(300字以内)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市直园区组织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遂州技术能手申报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业(工种)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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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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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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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名称 |
| 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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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职业时间 |
| 联系方式 | 座机: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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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信息 | 开户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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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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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 联系方式 | 座机: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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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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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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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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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 |||||||||||
获得国 家专利 情 况 | (按时间由前至后填写,并依次注明时间、专利名称、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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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市 级及以 上科技 进步奖 情 况 | (按时间顺序由先至后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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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革 新情况 | (填写除“获得国家专利情况”及“荣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情况”栏填写内容外,其他的技术革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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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绝 技绝招 或突出 贡 献 | (填写除“获得国家专利情况”及“荣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情况”栏填写内容外,其他绝招绝技或突出贡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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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 能竞赛 获奖情 况 | (依次按照竞赛级别由高至低填写,在国家级一、二类或省级一类、二类或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中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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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 的荣誉 称号及 其他获 奖情况 | (填写获得市级、省部级或行业授予的荣誉称号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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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
(800字以内,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着重突出技能技术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同行业领域中(遂宁市、四川或国家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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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 单位推荐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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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市直园区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 行业协会 初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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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审核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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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评审 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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