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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40:56       关键字: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通知,     点击次数: 283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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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4:40:56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201883日,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栏),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89141800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并于201882080092517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汇总、推荐。

    请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二、专项受理处室

    “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等7个重点专项由科技厅高新处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杨欣  028-86715358

     

     

    附件:申报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附件

    申报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项目名称

     

    指南名称

     

    项目指南方向

    (明确到三级标题)

     

    项目牵头人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申报经费(万元)

     

    简要内容

    300字以内)

     

      

    50字以内)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