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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5 04:40:08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86次    
    政策级别: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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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3-03-15 04:40:08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经信办函〔2023〕7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第五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示范遴选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类别。

    1.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2.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3.示范城市。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

    1.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四川省内注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原则上应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发展态势良好,未纳入前期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市(州)也可择优推荐。

    2.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三)示范城市。

    1.申报城市应在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方面政策举措实、工作力度大、转型成效显著、支撑体系持续优化,能够为其他城市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经验借鉴。

    2.申报示范城市分为综合类和工业设计特色类。

    申报综合类的城市,应拥有一批我部遴选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及项目,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转型特点显著,制造业企业服务产出显著提升,支撑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逐步优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服务型制造发展对制造业GDP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

    申报工业设计特色类的城市,应拥有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在制造业重点领域设计突破、高端制造业设计人才培育、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

    二、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跟踪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前四批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开展评估评价工作。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5月22日前,组织本地区前四批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纸质材料无需报送。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请提供书面说明。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第五批示范申报推荐及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二)请申报主体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附后)完成注册并填报材料(申报书样式见附件1)。示范城市材料由本级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填报。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地区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平台账号请联系生产性服务业处获取),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须下载申报书装订后一并报送(一式1份)。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第五批申报汇总表、相关申报书报送我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产性服务业处  杜高杰    

    电  话:028-86982295

    邮  箱:1020839700@qq.com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610013

    申报网站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

    申报网站联系人:朱丹 010-58113937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

          2.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3.前四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附件列表>>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doc
    附件2.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前四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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