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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遂宁市经信系统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0 14:44:53       关键字:     点击次数: 3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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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1-12-10 14: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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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遂经信办〔202122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经信系统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遂宁市经信系统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114  


     

     

     

     

     

     

     

     

     

     

     

     

     

     

    遂宁市经信系统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610日通过,已于20219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认识,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共同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助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市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题与全省同步开展,现就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分级集中学习培训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组织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集中学习培训,进行系统学、原文学、深入学、反复学,推进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要重点组织对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各企业要组织进行全员学习培训,确保新环境、新要求下不掉队  


    二、 开展部门集中学法用法行动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所管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行动,采取原文学、部门负责人领学、邀请专家学者解读学等多种形式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做到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切实扛牢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责任和举措真正落实到基层一线和最小工作单元。同时,要严格按照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企业,做到查处一户、教育一片。  


    三、 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至上 警钟长鸣》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责任。各企业要组织进行全员学习观看,切实把警示教育全覆盖的要求落到实处,时刻做到安不忘危、警示高悬,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四、 开展行业领域与企业宣传互动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明确职责、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管控风险、排除隐患。开展专家深入企业指导活动,帮助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提高企业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近距离接触生产、了解生产,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积极与企业共话新常态下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行业媒体这个沟通平台,提升企业形象。  


    五、 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执法检查再加码,依法严查重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在执法行动中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典型违法案例,以案代训、以案促学。  


    六、 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在自身开展好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本地区企业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的跟踪调度,适时检查督查,掌握相关动态。并于11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230064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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