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宣教〔2021〕184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和《“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技能大赛—2021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420号)要求,决定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承办,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泸天化(集团)公司、英泰尔(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及日常协调工作(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竞赛内容
竞赛以《化工总控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及以上的专业知识要求和专业技能(技术)要求命题,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方案(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学院官网)。分为化工专业知识、化工生产仿真操作考核和精馏操作考核三个部分。其中,专业理论考试占30%,化工生产仿真操作考核占20%,精馏操作占50%。
三、竞赛组织方式
(一)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分为个人赛、团体赛。决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以参赛选手个人成绩决出名次;团体奖以各参赛队的3名选手个人成绩之和决出名次,少于3名选手的不排团体名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选手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比赛,成绩相同时,用时少者排在前面。
(二)报名条件。
1.热爱本专业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技术,努力完成生产任务,从事化工总控工相关工作的职工、职业(技工)院校教师均可报名参加竞赛。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四川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职业技能大赛。
(三)报名方式。
1.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组织本地院校和企业报名参赛,以组为单位填写《参赛队伍报名表》(见附件3)。各市(州)汇总参赛选手信息后于9月29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的视为弃赛。
2.按大赛要求,原则上以市(州)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各市(州)须报送一名领队,负责参赛队伍的管理和联络工作,并填报《领队统计表》(见附件4)。
四、大赛时间、地点
大赛拟定于10月12日-15日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本次大赛不再单独召开技术说明会,具体竞赛日程、技术方案及相关要求详见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ccc.edu.cn/。技术说明答疑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13198264777。
五、表彰奖励
(一)获得四川省决赛个人第1名的职工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个人和团体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依次占参加决赛总数量的10%、20%、30%和40%,由竞赛组委会按名次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三)对大赛一等奖的团队推荐参加2021年第十三届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四)对获得大赛获奖人员,经审定,可晋升相应技能等级。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发动有关企业、院校职工积极参赛,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组织工作,按照大赛技术方案开展初赛,使工匠精神、精益求精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选手遴选、集训等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赛相关人员报到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出示健康码、场所码、行程码并现场测温,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三)本次大赛集中食宿,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宣传教育处
联 系 人:万思刚 联系电话:19102800350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省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 文 联系电话:13198264777
大赛报名联系人:何 风 联系电话:18715772278
魏 菊 联系电话:17882668899
电子邮箱:549560418@qq.com
相关人员扫描二维码加大赛微信群(备注姓名+单位+职务):
附 件:1.大赛组委会名单
2.各市(州)代表队参赛组数名额分配表
3.参赛队伍报名表
4.领队统计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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