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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2 15:54:26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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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0-11-12 15: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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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34号)要求,经全省各地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审同意,现对成都市成华区地方志办公室45个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刘旭等65名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12201226

    对拟表彰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28-61988532(兼传真)

    028-8652296586522568(传真)

            箱:471663864@qq.com

    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doc
    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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