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人社发〔2017〕4号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组织人事局(党群工作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领导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市《规划纲要》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规划纲要》作为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抓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为《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和物质保障。二是加强学习研究。要深刻理解我市“十三五”时期人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项目,进一步增强做好人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三是加强责任落实。要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实施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规划纲要》和优秀经验做法,营造有利于《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要根据《规划纲要》抓紧编制本地区的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形成完备的规划体系,及时向市局报备。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1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7)
第一节 发展基础………………………………………(7)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11)
第二章 总体要求……………………………………………(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12)
第二节 目标任务………………………………………(14)
第三章 大力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17)
第一节 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17)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18)
第三节 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18)
第四节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19)
第五节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19)
第六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20)
第四章 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22)
第一节 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22)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22)
第三节 建立待遇合理调整机制………………………(24)
第四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24)
第五章 建设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队伍………………………(25)
第一节 创新人才服务发展体制机制…………………(25)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6)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7)
第四节 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28)
第六章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29)
第一节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29)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30)
第三节 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31)
第七章 完善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31)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32)
第二节 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32)
第八章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3)
第一节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33)
第二节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33)
第三节 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34)
第四节 创新劳动监察执法体制机制…………………(34)
第五节 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34)
第九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35)
第一节 加强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6)
第二节 加强城乡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36)
第三节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36)
第四节 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37)
第五节 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37)
第六节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38)
第十章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39)
第一节 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脱贫………………………(39)
第二节 实施社会保险帮扶脱贫………………………(40)
第三节 41)
第十一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41)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41)
第二节 推进依法行政…………………………………(42)
第三节 加大财政保障…………………………………(42)
第四节 抓好项目实施…………………………………(43)
第五节 加强调查统计…………………………………(43)
第六节 促进区域合作…………………………………(44)
第七节 加强宣传引导…………………………………(44)
第八节 加强队伍建设…………………………………(45)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纲要
为积极开创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加快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准确把握发展环境条件的深刻变化,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谋划好全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方向、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着力构建起与“绿色引领、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区域联动”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发展新格局,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增添充沛持久的动力源。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时期。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体要求,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努力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双创”格局加快形成。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数据库。建立“用工服务专员”制度,为重点企业招募人力资源破解用工难题。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深入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7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8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6%以内。建成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0个,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格局基本形成。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在全省率先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面实现。“十二五”期间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83.54亿元,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保待遇260.88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26.98亿元、207.41亿元。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后月人均养老金达1404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42.80%。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达到每人每月75元。稳步提高医疗保险报付水平,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1%、75%。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42万人。
——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十二五”期间,全市引进硕士以上研究生和急需短缺人才700余名,事业单位引进短缺人才4500余名,企业引进急需人才5560人。全市获得市以上称号的高层次人才共383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8万人、8.25万人。柔性引进海外智力资源,完成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1项,来遂外国专家28人次,为企事业单位培训人员1000余人,解决技术难题30多个。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自主研发“遂宁市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系统”,率先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编外人员管理。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面建立了聘用制度,有序推进了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扎实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计划安置方式不断创新,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吸引力逐步增强,军转教育培训探索取得新经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扎实推进。坚持“凡进必考”,五年共组织完成人事考试267项,报名参考人数达到18万人次,保持了人事考试“零差错”记录。
——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启动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进一步提高。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基本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的710元调整到2015年的1380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扎实推进,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进一步加强。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总体稳定。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到2015年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4%。积极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市本级、各县区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十二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累计查处违法案件7124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39亿元。为农民工服务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劳动保障等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成功举办全省第五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我市选手获得历史最好成绩。
——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到2015年底,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机构(窗口)建成率达到90%,已建机构综合达标率达到85%。全市共配备专兼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353人。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向下延伸,将44项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维权等经办业务下延至乡镇(街道)、社区,逐一制定了操作规程,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促进城乡居民就地就近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质服务。
专栏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指 标
|
2010年
基数
|
“十二五”规划目标
|
“十二五”
实际完成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3.1
|
[16]
|
[17.78]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
≤4.5
|
≤4.16
|
3.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
|
119.81
|
120
|
125.41
|
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1.37
|
51.5
|
60.92
|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
—
|
94.18
|
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62.7
|
66
|
69.3
|
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0
|
95
|
97
|
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7.7
|
9
|
9.1
|
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8.42
|
9.77
|
13.45
|
1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6
|
6.48
|
9.44
|
11.社会保障卡发卡张数(万张)
|
22.32
|
231
|
242
|
12.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
|
96.52
|
97.1
|
100
|
13.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4.42
|
5.65
|
5.8
|
14.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7.1
|
8.25
|
8.25
|
15.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率(%)
|
—
|
>13
|
15.8
|
1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1
|
90
|
91.5
|
17.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68.04
|
80
|
90.4
|
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
90
|
95
|
注:①[ ]表示五年累计数,--表示无相关数据;②2010年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包括城镇居民医保;③2011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数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由“规模以上企业”变为“全部企业”。④2014年我市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既有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成渝城市群一体化,以及我省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等重大机遇;同时,我市又具有交通便捷、区位适中,生态本底优势凸显、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产业布局日益优化、优势产业不断壮大,绿色品牌效应日益显现、绿色产业蓄势待发等发展优势。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绿色经济强市,全力推进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要求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高的工资收入水平、更具创新创造活力的人事人才机制、更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同时,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突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和社会氛围还不浓厚;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不高,保障水平较低,经办管理分散,在体现公平性、保证可持续性方面还有待加强;人才总量、人才结构与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不适应,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差距较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滞后、能力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与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差距较大;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完全跟上事业发展的要求,宏观指导和改革推进力度还不够,各地推动发展和工作落实不平衡,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还需加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次党代会、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遂宁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全局工作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提升谋划推进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扩大共享、促进公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和落实更加有效、更为公平的制度政策,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市人民。
——坚持创新驱动、人才引领。坚持以人才为引领,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宏大、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坚持统筹协调、全面发展。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市内各地发展差异,注重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推进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事业发展的短板和难点问题,增强改革创新精神,提高改革创新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让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过程。
——坚持夯实基础、均等服务。以优质高效、方便可及为目标,大力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标准化、信息化、均等化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市情、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节 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宏伟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确定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显著提高,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三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面覆盖。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稳步提高,经办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五险合一”统一征收稽核,全民参保登记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推行社保经办“综合柜员制”,实现更为便捷、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十三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万人。
——聚集创新创业人才。全面落实《遂宁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十条措施》,实施“遂州英才”七大计划,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育,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素质明显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做大做强。“十三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7万人,高级职称占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0%,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5万人。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公务员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任务。
——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调整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更加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不断优化。工资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十三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6%。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就业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基层服务平台,推进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20万张以上,常住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医疗保障扶贫各项工作,实现有劳动能力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基本实现在县域内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住院个人医疗费个人零支付。
专栏2“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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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 标
|
2015年
基 数
|
2020年
目 标
|
属性
|
就业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7.78 ]
|
[16.5]
|
约束性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16
|
≤4.2
|
约束性
|
3.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
|
125.41
|
118
|
预期性
|
社会保障
|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81
|
90
|
约束性
|
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7
|
约束性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9.1
|
10
|
约束性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45
|
16
|
约束性
|
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9.44
|
13
|
约束性
|
人才队伍建设
|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5.8
|
7
|
预期性
|
10.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所占的比例
|
7%
|
10%
|
预期性
|
11.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0.08
|
0.5
|
预期性
|
劳动人事关系
|
12.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1.5
|
95
|
预期性
|
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
96
|
预期性
|
能力
建设
|
14.乡镇(街道)、社区(村)就业社保服务机构标准化率(%)
|
90
|
92
|
预期性
|
1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75.6
|
100
|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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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带“*”指标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标;②[ ]表示五年累计数;③ 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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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力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把促进比较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就业创业考核指标体系,将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指标,把就业成效列入评价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的衔接,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调整优化就业结构,全面促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新兴业态的发展,广开就业渠道。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机制,开展城镇调查失业率分析,探索建立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应急预案,防范和调控规模性失业风险。
第三节 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消除限制创业的制度性障碍,解决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整合创业资源,加快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平台建设,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加大对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发展,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政策,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第四节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工作,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完善基层服务保障机制。创新就业信息服务方式方法,提高人岗匹配效率。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结合产业转移和升级、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同待遇政策,完善并落实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落实鼓励支持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带动和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做好退役军人、藏区 “9+3”学生就业工作,“9+3”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加大对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长期失业等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和职业培训,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第五节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推行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围绕产业发展开展职业培训,因人施训、因需施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开设“扶贫专班”“励志班”等培训方式,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基本消除新生代农民工无技能上岗现象。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将创业培训和职业培训相结合,开展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开展专项职业培训行动,突出我市传统特色产业,开展园艺工、家畜饲养工、果蔬加工工、油料作物栽培工等工种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建成3000人专项技能人才队伍。鼓励企业自主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完善企校联合育人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完善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办法。支持建设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体系。
第六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规政策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快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规范人力资源中介服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
专栏3促进就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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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支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一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积极打造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争创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02 失业监测预警项目
建立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基本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03 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国省部署,配合发改部门,在全市产业集中度高、技能培训需求重的地区,
积极推进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05 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项目
以市、县为主,整合涉及返乡创业的各职能部门服务职能,整合县和县以下基
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平台,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发展一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06 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项目
广泛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批重点企业做专做精,树立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
07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项目
建设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的
见习基地,满足见习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08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项目
着眼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服务系统,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房、服务场所、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进行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规范统一、运行高效、办事便捷、管理安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体系,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政府人才管理、流动人员应用、企业选才用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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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节 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完善居民、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农民工和宗教教职人员等群体参保政策,鼓励积极参保、持续缴费,提高中小微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扩面征缴工作,完善目标考核机制。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完善现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细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措施,畅通经办服务渠道,鼓励有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重点完善对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村(社区)三职干部等特殊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积极推进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基金省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推进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探索建立门诊费用统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到异地常住人口。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同舟计划”等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加快发展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实体化建设,规范鉴定工作程序,提高鉴定质量。
第三节 建立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与全省平均养老金水平的差距。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翻一番。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按照规定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第四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完善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及运行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安全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及时受理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投诉并实施案件调查,坚决查处和打击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行为。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专栏4社会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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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全民参保计划项目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险全覆盖和精确管理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动态更新,为全面参保和精确管理提供支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项目
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职业年金省级集中管理服务工作。统一开发、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财务信息系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预决算,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03 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培养一批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管理中坚力量和档案管理、基金管理、标准化管理、稽核管理等经办专业领域的岗位能手和服务标兵,建设一支优秀的社会保障业务骨干队伍。
04 特殊群体参保补贴项目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重点完善对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村(社区)三职干部
等特殊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补贴制度。
05 工伤预防探索试点项目。
按照“审慎稳妥,逐步推开”原则,加强对工伤预防调查研究和实施工作规范,
构建工伤预防教育培训和宣传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工伤预防技能,降低
工伤事故发生率,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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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围绕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紧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推进“遂州英才”计划,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建设绿色经济强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第一节 创新人才服务发展体制机制
创新人才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对接和深度融合,加快聚集一批重点领域、产业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强化实践能力评价,增加专利发明和运用、成果转化和推广、创办领办企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建立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丰富职称评价方式,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创新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和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配置机制。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提高社会纵向和横向流动性,进一步消除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和不同地域间流动的障碍。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政策体系。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人才优先投入的激励保障政策。创新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在科研机构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获得相应报酬。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遂宁市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大力实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制度,改革完善和更好实施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制度,加快培养适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创新型领军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复合型、战略型青年拔尖人才。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分层分类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大力提升能力素质。实施专家下基层行动工程,采取组织专家服务团、建设专家服务基地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活动。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批扎根基层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完善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来遂创新创业特殊支持政策,引导人才向产业和园区聚集。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遂州工匠”提升行动,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深入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开展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通试点,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试点。积极推进遂宁技师学院创建工作。加强国家和省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平台、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农民工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培育农民工成为技工、技师,成长为新型产业工人。建成技能大师工作室15个,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1个。
第四节 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
实施更开放、更积极、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拓宽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渠道,组织参加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配合做好赴外招才引智,加大“遂州英才”等重大引才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规范出国(境)培训管理,加强引智成果共享和推广,深化引智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外国来华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优化引智发展环境。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服务工作,推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等人才引进计划。指导部门和县(区)实施引才项目,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引才项目品牌。促进海内外人才科技项目交流。
专栏5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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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专技人才领军工程
选拔、培养符合全市发展战略、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家队伍,积极推荐
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
选、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的选拔,每四年遴选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45名。
02 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贯彻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复合型、战略型青年拔尖
人才,全市博士后招收人数年增长10%以上,“十三五”期末在站博士后研究人
员力争突破100人。
03 专家下基层行动工程
根据基层单位需要,组织对口专家到基层一线开展短期服务活动,力争建设国家
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省级专家服务基地2个,市级专家服务基地20个,每年
吸引和鼓励100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开展智力支持和帮扶服务。
04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着眼我市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开展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到2020年累计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1000
人次;依托有关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及培训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市、县级继续教
育基地。
05 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推进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持续激励机制,实施技师培训项目,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06 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建成我市首个技师学院,建设国家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
训基地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
07 高端智力引进计划
以促进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为重点,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每年引进国(境)外高端和高层次外籍专家10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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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完善公务员制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
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工作力度。完善公务员调任办法,探索开展公开选调工作。推动公开遴选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健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探索构建公务员录用分类考试框架体系,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工作。落实国家深化政法系统队伍建设要求,健全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机制,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探索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机制,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做好各类表彰奖励项目的评选推荐工作。健全公务员培训制度,推进公务员培训基础建设,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公务员权益保障制度,规范公务员申诉案件办理,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规范公务员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处分决定备案工作。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制度,探索实施竞聘上岗、考核、交流、奖励、回避和监督规定等具体实施办法,健全管理体制和完善的用人机制,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充分发挥聘用合同在聘用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实施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竞聘上岗。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健全符合不同行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国家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人才活力。探索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办法调整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节 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提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创新推动军转干部教育培训。抓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专栏6公务员队伍建设和人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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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推进的原则,形成以市级数据中心为依托,覆盖市、县两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和公务员管理各环节、全过程的信息平台,完善业务办理、数据分析、监督检查和日常办公功能,实现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
02 公务员培训网络平台建设工程
加快网络培训信息化建设,逐步形成市、县相互衔接,实体培训与网上培训相互补充的培训一体化格局,实现全省在线学习平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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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完善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
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坚持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全面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办法,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使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达到全国全省总体水平。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完善协调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
第二节 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根据中省统一部署,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规范奖励性补贴,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改革性补贴。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全市工资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专栏7工资收入分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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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定期发布项目
发布遂宁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分行业、分职业的职工薪酬高、中、低位数和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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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调整。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督管理,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中小微企业行动,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及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新行业、新业态、新组织劳动关系问题研究。
第二节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加强各级政府劳动关系协调等机构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师(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省级、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人文关怀。
第三节 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制度在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有效防范劳动关系风险中的独特优势,坚持以提高调解仲裁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加强“两基”和“两支队伍”建设,推进示范仲裁院创建、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和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提升调解仲裁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第四节 创新劳动监察执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加大对非法用工、违反最低工资制度、拖欠工资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全覆盖,提高“两网化”管理实效。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机制,逐步推行劳动保障案件网上办(受)理。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联动调处机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第五节 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配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以欠薪处理责任制、工资支付责任制和属地政府责任制为核心的欠薪治理体系,完善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设项目参保、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督促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专栏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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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项目
建设市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服务设施和信息系统,逐
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上下互联、横向互通,与其他行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协作执法。
02 示范仲裁院建设项目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创建活动,加强仲裁员队伍、办案场所、办案制度、
信息化建设和经费保障,提高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各级仲裁院基本达到功能齐全、场所适用、设施完备、经费充足,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03 中小微企业法律行项目
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
人员守法用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
04 基层劳动人事关系协调能力提升项目
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的业务培训,增强基层自我预防、化解纠纷和预警处置纠纷的能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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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围绕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
第一节 加强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整合、补缺、标准化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省项目支持,增加市、县(区)级配套,进一步明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事权划分,全面推进县及县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拓展延伸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实现综合服务机构(窗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开展市、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市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
第二节 加强城乡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全体劳动者创造平等就业机会。统筹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职能和资源,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创业指导服务窗口。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加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新创业培训基地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遂宁公共招聘网建设。
第三节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推进“五险合一”统一参保登记、征收稽核。整合不同险种中登记、申报、缴费和稽核等共性业务,实行由一个机构或一个窗口经办提供具体服务。打破行政区划或隶属管理限制,积极探索推进实现所有服务窗口可以受理同一统筹地区不同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业务。全面实现经办业务下延,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经办服务。推行“综合柜员制”,引入自助服务模式,实现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推行“网上社保”业务经办。
第四节 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机构,不断拓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内容,加快建设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服务系统,不断完善高效便捷的海外人才来遂工作、出入境、居留管理服务,构建全市一体化的人才公共服务网络,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营造创新生态体系转变。
第五节 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以省集中、一卡通和互联网+为抓手,通过搭建大平台、大数据,构建大经办、大服务、大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新格局,实现全市人社信息化纵横贯通、互联互通。加快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建成连接国省、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统筹整合并加快推进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系统信息化建设,促进人社业务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技术,定位未参保对象,确定重点扩面人群,推动全民参保登记。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打造覆盖全险种的综合柜员制经办大厅,建设统一标准的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一站式办理所有社保业务和业务经办无纸化。以全市人社大数据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数据库建设为核心,拓展数据采集范围,积极与公安、税务、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共享数据资源,探索引入社会机构、互联网的数据资源,推进人员、单位、管理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开展系统和数据的容灾建设。全市城市100%实现业务专网全覆盖,95%以上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电子化转移接续,90%以上实现网上经办、查询服务和待遇比对核查。加强社会保障卡应用体系、便民服务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部开通部颁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持卡及时结算,加强社保卡金融结算能力,实现线上支付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十三五”期末持卡人数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第六节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全面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增强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科学确定各项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加快推进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服装统一的窗口服务品牌建设。建成一批具有辐射示范价值的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
专栏9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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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继续实施中央投资“1+4”项目,全面加强县、乡级服务设施(设备)建设,规范开展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等公共服务。推进乡镇、村(社区)服务窗口(站、所)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十三五”期末,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窗口)全覆盖。
02 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
争取中央、省项目支持,落实市级配套,新建和改扩建市、县(区)人力资
源综合服务设施,改善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条件。
03 市、县(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
争取中央、省项目支持,落实市级配套,新建和改扩建全市社会保障服务设施,
配置必要的设备,明显改善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发、社
会保险档案管理、异地就医结算、社会保障卡管理发放等经办服务条件。
04 “金保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全市统一的“五险合一”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养老保险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以此为基础整合开发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成与省跨市平台对接的全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统一平台、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全市人事考试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12333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全市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平台、调解仲裁管理信息系统、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等。
05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项目
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为基础,加强医疗保
险监控系统、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建设,推进跨省医疗保险系统联网,
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参保群众在移动终端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06 社会保障卡惠民工程
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体系,全部开通部颁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实现全市社会
保障一卡通。升级社会保障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终端服务基本全覆盖。建
立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推广
发行社会保障卡,期末持卡人数达到320万人以上,覆盖率达到100%。
07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加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房、服务场所、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等建设投入,推进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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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第一节 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脱贫
以《就业扶贫“五个实施细则”“一个验收方案”》为蓝本,实施就业扶贫“三大行动”,持续扩大贫困群众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实施就业促进脱贫行动,不断完善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一库五名单”并动态管理。采取个性化帮扶措施,积极提供就业援助,组织企业到贫困县区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建好岗位信息发布平台,为贫困群众提供岗位信息,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强区域劳务合作,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实行过渡性安置,当年退出贫困村至少开发5个以上公益性岗位。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地域产业发展,大力打造就业扶贫示范基地,扶持引领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企业用工需求和贫困劳动力自身需求,以“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农民夜校”等方式灵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等实用培训。开设暑期励志技能培训班,鼓励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实施创业促进脱贫行动,优先为有能力和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服务,提供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扶持。支持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地域特色发展产业,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
第二节 实施社会保险帮扶脱贫
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进落实政府为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推进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
第三节 强化人才支撑脱贫
实施贫困地区紧缺专业人才选育计划和专家下基层行动工程,做好对口援助人才支持项目。对贫困家庭考生减免公务员考试笔试费用。贫困地区公开招聘地域性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开考比例,也可按规定推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完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持续落实中省关于向贫困地区和基层倾斜的工资政策,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第十一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将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加强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规划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推动规划全面落实。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体系。
第二节 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健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第三节 加大财政保障
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推动完善财权事权划分,构建与事权匹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建立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和各级政府的分担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创新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就业创业资金,并使之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通过财税金融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第四节 抓好项目实施
突出工程项目建设,确保规划落地。坚持工程项目为事业发展服务、为重点工作服务、为基层经办服务的原则,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一批基础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实现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有机结合,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认真做好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第五节 加强调查统计
抓好规划与计划的衔接工作,编制、落实好每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发挥统计对规划、计划的反映、支撑作用,着力构建“数字人社”,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加强常规调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做好人社统计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统计服务工作。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尽快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自动化,实现网上直报。
第六节 促进区域合作
进一步深化省市合作体制机制,推进中央和地方的政策集成、资金捆绑和项目合作,为我市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重难点问题创造条件。加强成都经济区区域合作、成遂协同发展,促进区域内形成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就业指导、岗位推荐、适时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扶持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领域实现同城管理、资源共用,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互利共享。推进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城乡社会保险费征缴,领取养老、失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通过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实现就近、就地办理,相互承认,降低区域内社保服务对象办事成本。打破行政壁垒,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协作维权,推进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执法机制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跨地区重大案件调处机制,初步实现劳动者就业、社会保障权益能够就近、就地维护。
第七节 加强宣传引导
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完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为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将宣传工作与规划的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落实,抓好规划解读。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注重舆情监控,准确分析研判。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加大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投入。畅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构筑有序高效的宣传工作网络。
第八节 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和考核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层级不断下延、服务对象不断增多、工作总量快速上升的事业发展需求。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服务思想;坚持创新方法,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坚持绩效评价,进一步增强服务实效。加强优质服务窗口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人员队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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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级相关部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