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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厅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04 16:02:02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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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4 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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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厅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1.提高办事效率。立项审批时间长,希望减少办事手续,增加办事窗口。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提高办事效率,缩短立项审批时间,我们对现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进行了梳理,制度了《四川省科技计划与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四川省应用研究活动评价办法(试行)》、《四川省产业化研究开发活动评价办法(试行)》等6个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并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早谋化、早实施,印发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同时严格按既定进度计划执行,在执行时不因各种理由推迟相应进程。进一步加强与省财政厅衔接沟通,在程序完善的前提下尽量缩短立项审批时间。因办事窗口的增加由省政务中心统一管理,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省政务中心衔接沟通,协调解决增加办事窗口问题。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存在项目评审不透明的现象,希望在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和优惠政策申报等方面更加公平公正;主动公示科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把申报项目的课题指南写得更详细,更具有指导性,通过更有效的渠道加强传播,让更多的民营企业知道科技部门的资助项目。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解决项目评审不透明的现象,我们将推进项目立项评审和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继续完善使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反馈系统,加强评审立项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让立项评审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在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和优惠政策申报等方面更加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在科技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三公经费”等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继续推进申报指南专家咨询论证机制,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项目指南发布前充分征求科研单位、企业、相关部门、地方、协会、行会等各方面意见,建立由各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常态机制、长效机制;进一步改进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革科研项目指南制定和发布机制,促进科学化、民主化决策。组织专家撰写申报指南,使指南更详细,更具指导性,同时加强指南宣讲培训辅导,使更多的民营企业了解和掌握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3.提高服务水平。多到基层调研,了解基层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给农村一些项目支持,制定和落实科技惠民政策。多联系服务群众,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多到企业走访了解情况,提出发展建议,提供科技支持。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提高服务水平,我厅加强调研,厅领导带队,每年开展各类调研百余次。2015年,我厅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制定年度重大课题调研方案,厅党组成员带队深入省内外、地市州、企业、园区、高校院所等科研第一线,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获取第一手资料,形成调研报告服务于战略决策,指导工作实践。我厅将农村科技工作作为重点,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促进专项,围绕县域优势特色支柱产业发展,以促进民“富”、县“强”为目标,以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组装集成和示范推广为着力点,通过国省市县联动、产学研推协同合作,进一步深化试点、扩大示范。组织、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开展市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工作,并择优支持40个以上省级试点县工作。加强为基层的服务,将进一步摸清全省科技型企业的领域分布、地区分布,加强科技厅服务科技型企业的针对性。制定推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若干措施》,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支持力度,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和服务。对全省科技型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对部分发展势头良好,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的机构,积极争取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补助资金对其给予支持,推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能力提升工作。加大推进高新区建设工作,推动科技型企业集中集聚集群发展。

    4.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特别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技术,进一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我厅坚持把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作为推动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了《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围绕我省七大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现代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将加大力度,集成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重点支持一批科技成果的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等产业化前端的技术开发。坚持把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服务平台作为支撑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链的关键环节,在全省重点支持一批省级以上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等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支撑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四川省技术交易项目后补助管理办法》。

    5.科技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扶持基层的科技发展,开发基层科技人员,重视“高精尖”的同时,注重在基础实践中出人才。

    整改情况和措施:科技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扶持基层的科技发展。开展创业培训基地建设,依托乐山、广安、雅安、成都彭州、攀枝花与巴中通江等创业基地,生猪、泡菜、山羊、猕猴桃、食用菌与核桃等创业链,川农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省农科院与省畜科院等创业培训基地。开发基层科技人员,重视“高精尖”,选派科技特派员近万名,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区域互通的“省-区域--县”四级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6.推进科技进学校,开展科技知识普及教育、科技小发明等主题活动,提高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

    整改情况和措施:我厅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的实施,推进科技进学校,开展科技知识普及教育、科技小发明等主题活动。有效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将继续通过“科普活动月”、“科普活动周”等,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科学知识,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素质教育的积极开展。并与省科协、省教育厅、环保厅、体育局、团委等协作承办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充分展示广大青少年在体验和探究身边科学的实践中所取得的成绩,体现了现阶段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新理念。

    7.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并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我厅结合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回头看。以落实省委“两个意见”为重点,组织实施好《中共四川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和《中共四川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建立包含主动收集、定期会诊、限期整改三项流程的作风建设常态化治理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我厅将持续推进“走基层”活动。抓制度落实,推动形成“走基层”长效机制。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上廉政党课、参观省纪委法纪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督促厅系统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道德底线,不碰法纪红线,使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要求真正在干部职工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早提醒,早警示,推动规定落到实处。

    二、职工的意见建议

    1.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我厅牵头制定了《四川省科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四川省科技法治建设宣传方案》,并召开了四川省推进科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分三个阶段对全厅行政权力进行逐项清理,取消行政权力5,保留15项,已形成正式文件反馈省委编办和省法制办,2015年将按要求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完成我厅全部行政权力纳入政务中心或省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已完成《四川省科技进步条例》和《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立法计划申报,将完成《四川省科技进步条例》修订。

    2.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团结和谐、沟通有效的团队。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我厅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党规党纪、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的意识;从厅系统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人事调动等着手,在事前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我厅将落实《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干部晋升副处级以下职务办法(试行)》等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五位一体”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体系;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厅系统选人用人工作监督落实措施,构建“五位一体”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完善厅系统干部选任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实施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好干部”能脱颖而出。实行厅机关新进工作人员综合锻炼制度,积极推动厅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制度,强化干部继续教育轮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加大对直属单位一把手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力度,对违规决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事项终身问责追究;进一步作好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运用。

    3.加强科技政策、项目评审等信息公开。严格开展项目财政绩效评审,完善项目评分方式。避免对科研单位实行行政化管理。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强科技政策、项目评审等信息公开。我厅按照《科技厅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在科技厅门户网站公开科技项目立项信息及科技政策等。为严格开展项目财政绩效评审,完善项目评分方式。我厅按照《四川省应用研究活动评价办法(试行)》(川科发计〔201435号)和《四川省产业化研究开发活动评价办法(试行)》(川科发计〔201435号)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对支撑计划类项目、公益类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人才培养项目等应用研究项目以及围绕应用研发活动部署的平台(如重点实验室)的立项论证(评审认定)及产业链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项目、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类项目、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盟建设等由企业牵头承担的或为产业化服务的项目的立项论证(或者平台认定、联盟构建)、中期检查、验收结题和绩效评估。改进重大项目评审方式,推进科技项目专家立项网络评审与重大项目组织专家咨询相结合的立项专家评审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评审,试行视频答辩评审。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科研院所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强化科研单位学术科研自主性。省级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指导我省科研单位去行政化的相关政策措施,按照政研分开、官办分离的原则,明确界定与科研单位的关系,保障科研单位研创自主权。进一步淡化科研单位在工作上的行政色彩,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行政实权,尽可能突破行政束缚,突出其在行业的主导地位。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探索科研院所管理“去行政化”发展模式,探索实行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和制衡的体制,可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首席专家责任制和监事会监督制。理事会是科研院所的决策机构,由科技主管部门、科研院所自身、外聘专家等共同组成,负责对科研院所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鼓励公益院所建立开放、竞争、流动的用人机制。对关键、重要岗位增加竞争的透明度,一律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对辅助性岗位可以实行流动岗位用人方式。对科研院所急需的各类拔尖人才,按规定采用考试招聘或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创新型人才。

    4.加强基层调研,认真听取和研究釆纳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科技支持力度。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强基层调研,认真听取和研究釆纳群众的意见建议,我厅制定了2015年基层调研工作计划,将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调研和服务,主管处室每年下基层调研次数不少于20次,时间不少于60天。加大农村和农业科技支持力度,大力实施科技富农惠民行动,加强科技支撑计划、国省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国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星火计划等科技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三、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1.科技知识普及率低,在农村几乎为空白,希望加大科技知识教育宣传力度。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大科技知识教育宣传力度。我厅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要求,每年按照本地区、本部门的优势条件、自然特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加速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大力转化农业科技取得的丰硕成果。加强科技园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发挥园区科技引领作用,加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力度,带动农业科技普及。在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深入农村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科普网站、科普橱窗、科普专栏以及网络、手机等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关注的食品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震减灾等科普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科学素质。各类科技服务组织、专家大院、技术专业协会要开展走基层、进农户送科技活动、完善常下乡、多下乡机制,进村入户培训农业技术骨干,培训农民职业技能,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2.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引进农业科技高素质人才,增强科技服务“三农”的能力。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引进农业科技高素质人才,增强科技服务“三农”的能力,我厅积极开展基层科技人员技能培训,将继续利用“星火学校”、“专家大院”、“专业协会”、“科技特派员”、“龙头企业”、“区域农技成果转化中心”、“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信息化基地”、“农业科技中试基地”和“农业产业化基地”等,紧密结合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进程,针对良种繁育、生产方法、疫病防治、储藏运输、产品加工、综合利用、循环利用、质量监控、市场营销等产业化环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开展了规模化培训,促进先进适用技术上山下乡、进村入户。

    3.加大对发明创造、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扶持力度,更加重视人才培育。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强科技成果在现实生产生活中的推广运用。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大对发明创造、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扶持力度,我厅出台《关于印发<关于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的意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总体工作方案>》(川改办发〔20144号),正式确立在省农科院等7家单位开展试点,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计划,采取以“人选为主体、项目为支撑”的形式,每年在我省重点、优势发展领域遴选一批40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予以资助,采取与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联合培养、共同资助的方式,通过优先资助海外归国人员、侧重支持创新型企业和重点实验室青年科技人才等多个资助重点。持续推动四川省科技创新研究团队专项计划,选择在事关行业重大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取得国际领先、获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研究团队,每个团队资助100万元,采取“项目+带头人+团队”的方式,集中扶持一批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给予持续支持。为加强科技成果在现实生产生活中的推广运用。我厅研究制定《四川省推进技术市场发展指导意见》、《四川省技术交易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技术转移及成果展示等活动,促成优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鼓励大型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或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入股;开展科技人员兼职取酬、保留身份离岗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转化成果的试点工作;探索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处置改革;支持发展科技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科技担保、科技债券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四、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

    1.加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招投标、科技课题申报、科研项目评奖等方面还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现象,有的科研项目经费被乱开支。希望加强项目资金立项预算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积极推进科技评比、经费安排及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减少审批程序和权力集中。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强监督管理,我厅继续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项目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制度建设和管理,对项目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实名制管理,根据新的计划类别的设置来更新管理平台,并继续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反馈系统。推进科技项目专家立项网络评审与重大项目组织专家咨询相结合的立项专家评审机制,实施科技计划管理全程痕迹管理制度。结合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安排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在处务会、计划联席会、厅办公会等重点环节,对符不符合相关规定,有无反对意见等情况作好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确保项目决策、验收等关键环节有痕迹可倒追责任,避免项目安排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干扰因素。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对科技计划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工的通知》(川科发计〔201417号)要求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科技管理工作上台阶。

        2.提升科技服务发展的能力。科技进步创新投入不足,创新奖扶力度不够,政府职能下放不够。希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能力;大力扶持原创性、自主专利科技成果,并保护好知识产权,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加大创新创业激励力度,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重视农业及其他适用科技的研发,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应用力度,真正把先进科技变成生产力。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提升科技服务发展的能力,我厅出台《四川省科技计划与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实施后补助支持试点,落实好《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等一些列文件精神,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研发转化。我厅将持续优化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顶层设计,积极搭建平台、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优化科技金融结合环境,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创新牵引升级,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品“两个倍增”。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引导企业围绕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技术攻关和联合开发。大力开展高水平研发机构示范,落实企业技术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技术创新示范市县创建活动。完成《科技进步条例》修订工作,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科学技术奖励机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科学技术奖项,依法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规程(试行)》,结合我省科技创新的优势特点和实际需求,在保持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两大奖项不变的前提下,设置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和技术发明类,更加突出对原始创新的激励。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对深入推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精神,更加强调和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增设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等专业评审组,鼓励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激励科技工作者、大学、科研院加强协同创新,与企业联合创新。实施国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加快农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孵化、中试与熟化。

    持续深化农业科技园区“三区”(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建设,充分发挥园区科技示范、产业集聚和科技服务三大功能,把园区打造成区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创新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重点抓好4个国家级和93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

    3.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围绕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重点发展领域,以人才为主体,以项目为支撑,重点扶持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将重点支持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创新创业园建设,每年遴选一批在川高校学生、3年内毕业生及部分示范性高中在校生,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对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创新创业潜质、将来能够成为优秀科技人才的苗子进行选拔和培养。根据“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会议暨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启动仪式”精神,在我省各地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4.在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方面做得不好,希望加强对基层科技部门的指导,大力支持民族地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

    整改情况和措施:为加强对基层科技部门的指导,大力支持民族地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我厅将加快制定县市科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科技人员计划,到2020年,派出科技人员3000人,培养技术人员1000人,以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为核心,通过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依靠科技支撑,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打通科研和市场的最后一公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加快“三区”脱贫致富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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