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19-12-06
                            行业类型:   
                                
                                                                                其他                                                                    
                            政策分类:   
                                工信部产业函〔2019〕403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根据《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产业函〔2019〕129号),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主申请、相关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国家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国家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模式,积极推动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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