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本规划依据《“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四川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指导全市“十四五”时期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发展主题,以富民强市“一二三四五”总体战略为统揽,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十四五”时期,是遂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全方位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奋力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的关键五年,随着内外部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我市就业促进工作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同时又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19.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5%以内。2020年全市城乡就业人员总量达165.3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30.83万人。
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全市城乡就业结构由2015年的42.4∶57.6调整为2020年的49.1∶50.9。全市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2015年的44∶28∶28调整为2020年的37.8∶23.6∶38.6。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由2015年的5.1%提高到2020年的14.6%。
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3%、9.4%,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2020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2015年相比增长了44.2%,2020年达到60820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202.16万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372.59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活力加速释放。创业环境持续改善,新注册市场主体持续增长,创业人数大幅增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7.21万户。到2020年,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累计3.1万人,创办企业1.1万户,带动就业13.8万人。
第二节 机遇挑战
重要机遇。“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交汇叠加,有利于助推我市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汇聚更多资源、展现更大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为就业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国家、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将为我市稳定和扩大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重要保障。同时,我市具有突出的区位交通优势、独特的生态优势、良好的产业优势,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扩大就业容量提供有力支撑。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正加快构建,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蓬勃发展,将为提升就业质量、提高就业水平注入新动能,拓展新空间。
主要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领域矛盾依然存在,就业总量压力特别是青年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仍然较大,结构性矛盾将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稳定和促进就业任务仍然艰巨。劳动年龄人口老龄化加剧,2020年全市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仅59.29%,较2010年下降8.5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4.06个百分点,低于全省2.9个百分点,同时4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持续上升。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技术对传统就业产生冲击,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机器换人”对我市就业将产生影响。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明显,劳动力素质与高质量发展还不相适应,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型人才不足,“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问题仍较突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不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低于全省3.48个百分点,吸纳就业的潜力未能充分发挥;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高于全省3.7个百分点,仍有大量农村劳动力需转移就业。区域就业不平衡,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向经济较发达地区集聚,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乡村振兴缺乏人才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统筹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就业扩面提质,持续提升经济发展就业拉动能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强人口集聚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就业优先,政策协同。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充分发挥“1336”发展战略对就业促进的引导作用,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产业、区域、投资、消费等政策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形成支持就业的政策合力。
扩容提质,优化结构。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稳定和扩大就业,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供需匹配精准性,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政府引导,市场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整合各类资源,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提高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能,充分发挥市场在对接供需、促进就业中的决定性作用。
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关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就业形势和就业需求的差异性,健全完善公平普惠的政策制度。瞄准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制定靶向性、针对性政策措施,加强分类就业援助帮扶,严密防范失业风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5.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每年保持在120万人左右,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就业质量不断提升。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占比不断提高,新形态就业人员大幅增长,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劳动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劳动者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1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8万人。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更加匹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对高质量就业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创业促进政策不断完善,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带动就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全市返乡创业人员累计超过4万人。
就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公共就业服务实现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改善。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不断健全,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专栏1 “十四五”主要就业指标
指标 | 2025年目标 | 属性 |
1.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5.5】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6 | 预期性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4.4 | 预期性 |
4.城镇就业占比(%) | ﹥55 | 预期性 |
5.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 | ﹥6* | 预期性 |
6.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51 | 约束性 |
7.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 | 120 | 预期性 |
8.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10】 | 预期性 |
9.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3】 | 预期性 |
10.技能劳动者总量(万人) | 28 | 预期性 |
1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5 | 约束性 |
1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2 | 约束性 |
注:【】为5年累计数,带*为年均增速 |
第三章 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
健全有利于更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继续提高经济增长就业弹性,挖掘内需潜力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积极拓展就业空间,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第一节 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在筑“三城”兴“三都”,推进全市产业高端化、规模化、特色化进程中,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人口等政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对就业的影响评估和同步应对机制。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力度。健全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扩大政府购买专业化社会服务规模,引导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加快清理调整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政策制度障碍,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形成适应和引领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环境。
第二节 挖掘制造业就业潜力
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充分释放吸纳就业潜力,强化制造业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制造业“品牌培育、品质提升计划”,壮大一批“遂宁造”品牌企业和遂宁制造精品,进一步延伸上下游配套,拓展研发、设计、营销、质控等环节用工需求,增加制造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我市要素成本、市场和通道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和成渝地区转移产业,特别是承接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积极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数字产业,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融合发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共享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的应用,挖掘更多高端研发类、经营管理类、创意咨询类岗位,拓展现代制造业就业空间。
第三节 提升现代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需要,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广度和深度,增加有效供给,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加快推动大文旅、大物流、大数字等重点服务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商贸会展、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教育体育等支撑服务业,增加现代服务业用工需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促进供应链金融、大数据信息、人力资源服务等创新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挖掘卫生防疫、养老托幼、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技术咨询、社区超市、便利店和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岗位,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
第四节 拓宽农业农村就业空间
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释放现代农业对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作用。大力挖掘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建设六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带,构建“一环两区六带多园”融合发展新格局,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做优“遂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重点打造“遂宁红薯”“川白芷”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政策、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向农村集聚,扩大现代农业就业容量。实施产业融合强农行动,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农产品原产地初精深加工模式,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民宿、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新业态发展,促进农村多元化就业。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更多劳动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增收。
第五节 鼓励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网络零售、移动出行、快递物流、线上教育、网络医疗、在线娱乐等新就业形态,鼓励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积极探索共享用工、弹性工作等新就业模式。完善就业补贴政策,加大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加强新职业培训。完善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制度,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并享受促进就业优惠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政策,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四章 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形成更多创业机会、更广致富渠道,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第一节 持续优化创业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高频事项“全市通办”和“就近可办”,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创新创业引导专项资金长效投入机制,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优惠、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支持初创企业发展。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政策,深化多元融资环境,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创新试点,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建设跨部门、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科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培养一批遂州优秀企业家,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社会氛围。探索建立创业失败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险。
第二节 培育发展创业载体
增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招引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孵化器管理团队来遂创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拓展孵化平台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服务功能,建设“孵化+创投”“孵化+商业空间”“互联网+”等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器,逐步完善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梯级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打造创新创业集聚区,高水平建设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整合共享区域创新资源,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共建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转化平台,积极引导高校学生参与创业实践。培育一批市级返乡创业先进县(市、区),选树培育一批返乡创业明星企业,积极创建创业型城市。
第三节 丰富创业促进活动
开展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峰会、创业博览会、创业沙龙、项目巡诊等创业促进活动,打造“遂州杯”创业大赛、“创客大赛”、“就业创业博览会”等遂宁创新创业品牌赛事活动,健全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项目巡诊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现培训1.5万人次。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健全返乡创业专家服务团作用,动态完善返乡创业项目库,开展返乡创业项目推介,支持科技企业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市城际创业合作,共享创业导师库、项目资源库,联合开展项目推介会等活动,举办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赛。
专栏2 创新创业支持计划
1.创业孵化基地 扶持建设20家以上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下乡创业园。 2.创新创业品牌 打造“遂州杯”创业大赛、“创客大赛”、“就业创业博览会”等创新创业重点品牌。 |
第五章 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把创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持续性,作为促进重点群体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困难人员就业促进工作,稳住就业基本盘。
第一节 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结合我市筑“三城”兴“三都”战略布局、区域发展规划、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开发适合青年群体的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强化大学生就业指导,加强在校生职业规划教育,增强高校毕业生自我评估能力、职业开发能力及择业能力,帮助大学生更快适应职业市场需求。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扩大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畅通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之间的职业发展通道和基层成长通道。加大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有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灵活就业,为有意愿、有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场地和技术等多层次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就业岗位。大力实施大学生“九个一”就业创业系列服务活动,开展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帮扶,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支持各类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增加见习岗位,制定见习单位目录和岗位清单,推进就业见习规范管理。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加大对长期失业青年就业援助帮扶力度,在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开发更多适合城乡青年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乡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创业。
第二节 统筹推进劳动力转移和就近就地就业
深入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战略性工程,持续推进农民工服务保障“十个一”系列活动开展。巩固和拓展市外劳务市场,用好用活川浙、川粤等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推进农民工外出就业。深化劳务输出用工对接、人员组织、技能培训和后续管理等服务,打造一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骨干企业。优化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农民工个人档案基本信息库,完善农民工服务网站、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外出农村劳动力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努力培育一批具有我市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鼓励农村地区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支持农村劳动力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为重点,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稳定和拓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载体建设、居家灵活就业、返乡创业带动、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继续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支持返乡创业就业,选树一批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明星,从优秀农民工中选拔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节 推进退役军人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完善与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就业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表彰奖励机制。加大退役军人定向岗位开发力度,对专技岗位、行政执法岗位、基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岗位、工勤岗位进行分类开发。在返乡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干部,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基层组织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市级退役军人部门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或人才推荐会,加大对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就业援助帮扶力度,保持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退役士兵学杂费补偿政策,做好全员适应性培训,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提供“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学徒制”培训,认定和建设一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加大对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支持退役军人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国家扶持行业领域创业。开设退役军人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全面落实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扶持。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退役军人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积极引导扶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退役军人的创业融资产品,探索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引导基金,研究和制定退役军人创业奖补措施。
第四节 完善困难群体和特定群体就业帮扶机制
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帮扶活动,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强化农村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群体兜底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等就业载体作用,为脱贫人口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实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行动,定期开展“回头看”“回头帮”,聚焦就业稳定性不高、收入较低等重点群体,加强就业跟踪帮扶,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千方百计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就业。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完善残疾人就业安置优惠政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支持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刑满释放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创业,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大赛,打造遂宁家政服务品牌,大力支持妇女从事特色手工、种养、家政服务等行业。稳妥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人员安置保障工作。
专栏3 重点群体就业促进计划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持续开展金秋招聘月、职业指导进校园、公共招聘进校园等专项活动。组织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 2.就业见习基地建设 依托各级开发区、产业园、科技园等,加快建设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青年需求的见习基地,到2025年,力争打造10家市级就业见习基地。 3.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 提升农民工服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小程序用户量及活跃度,微信小程序用户累计达到20万人。建设一批市级返乡下乡创业先进县(市、区)和创业孵化基地。 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计划 完善退役军人创业平台,建设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产业园,鼓励各地在开发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开辟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推选活动。 5.残疾人就业支持计划 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创新创业大赛和职业技能竞赛。依托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推进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全市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达300人。 6.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 建设一批市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为居家妇女搭建技能提升平台,促进就业增收。 |
第六章 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进一步深化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和就业需求紧密衔接,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能力,形成人力资本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良性循环。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大军。
第一节 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推进“技能遂宁”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围绕我市筑“三城”兴“三都”战略布局,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培养技能人才和“遂州工匠”,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劳动者队伍。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提升职业教育质量,落实高职“双高计划”,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职队伍建设,提升产教融合专业化水平。推进工学一体教学改革,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农村致富带头人扶持计划,将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纳入高职扩招范围。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农民工技能大赛和专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持续打造“遂州技能人才大赛”品牌。
第二节 强化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升级的能力。增强职业培训实用性,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效。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为重点行业企业培养储备一批急需紧缺技术工人。积极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引导各类培训主体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有机结合,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等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各行业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推动以电子社保卡为载体,全面推行电子培训券。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高技能人才服务工作站。
专栏4 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1.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2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公共实训基地2个。 2.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改善办学条件,全市建成1所技师学院。 3.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5年累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民工3万人次。 |
第七章 增强劳动者获得感
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促进平等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合理增加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第一节 稳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报酬,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加大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实施科研人员增收激励计划,提高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收益比例。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贯彻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办法、津补贴和福利管理意见等政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
第二节 完善劳动保障制度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劳动者参保率。在农民工集中的重点行业实施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进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按照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要求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有效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完善工伤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持续推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落实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创新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方式和治理模式,深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实现企业和职工劳动纠纷协商自主、权利义务协商自治、和谐关系协调自为。发挥基层协同治理作用,推动基层落实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社会协商协调机制。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权益维护。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推广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线索反映(监管)平台应用,实现维权服务全国联动、“一网通办”。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
第八章 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政府调控引导、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充分发挥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就业作用。
第一节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领航行动,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持续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推进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大力发展专业化、行业化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双向开放,建设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和交易平台。健全劳动力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完善高效率的供求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强化人力资源大数据开发,提高智能化匹配水平。对接用好四川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强综合集成应用。完善全口径统计调查制度,建立支撑产业发展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
第二节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工程,进一步强主体、建园区、创品牌、优业态、聚人才。制定遂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培育方案,编制遂宁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清单”和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需求清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功能。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从传统业态向新业态延展升级,推动人力资源与金融、保险双向融合,深度参与健康养老、社区家政等领域。大力发展人才培训、劳务外包、人才测评、专业人才招聘、猎头寻访、职业生涯管理等中高端业态,支持壮大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构建人力资源服务全流程产业集群,搭建人力资源高层次交流合作平台。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提升行动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领航行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促进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全市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新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各级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工作,密切政企沟通,强化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加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批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平台。
第三节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和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健全监管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便民化。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开展诚信主题创建行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加大网络招聘等领域的监管力度,规范劳务派遣、网络招聘、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节 深化区域人力资源产业协同发展
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深化与川渝毗邻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协作,联合举办人才招聘会、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等公共服务活动,积极搭建人力资源行业交流、项目合作、品牌推介和供需对接平台。突出区域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采用“一园多点”布局模式,共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进遂潼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合作,鼓励支持遂潼两地一批本土优质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跨区域互设分支机构或建立产业链合作关系。依托川渝毗邻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遂宁),建立遂潼一体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推动川渝毗邻地区人力资源产业协同联动,共建共享区域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专栏5 人力资源服务效能提升计划
1.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 全市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达500家以上,从业人员达4万人以上,其中骨干企业达50家。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新建1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个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
第九章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标准,夯实基础支撑,加强就业监测和风险防控,构建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一节 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推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资源与常住人口挂钩,建立户籍与常住登记并行的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居民(村民)委员会等平台资源,重点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推进就业实名制,实施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分级分类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品牌。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民营机构合作,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深化社银合作,鼓励金融服务网点开展求职登记、补贴申领、创业担保等就业创业服务。加强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职业指导工作室、就业服务专家站和就业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
第二节 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
贯彻落实就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规范,推进全市就业创业服务系统、标准、模式统一,实现全市通办、全网通办、一卡通办。建设全市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安全可控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行就业创业服务全上网。完善就业领域数据共享应用场景,推动人员身份、就业状态、证书证明等数据查询、比对核验一体化办理。加大社会保障卡在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力度,实现认证用卡、待遇用卡,线上线下全业务用卡。积极探索跨区域标准衔接和业务协同,推动更多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川渝通办”“跨市通办”“异地通办”。
第三节 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村支部书记当招工“红娘”活动,组织全市重点企业参与“‘遂企智造·职等你来’企业用工招才纳士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月”等主题招聘行动,搭建常态长效的企业用工招聘平台。积极探索组建服务我市企业用工的国有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人力资源服务,保障企业项目化、季节性、临时性用工。持续加大全市各地政策和资金对企业招工用工奖补力度。建立校企合作办学奖补制度,完善对我市职业院校的考核评价制度,积极引导职业院校为我市企业输送人才。大力推进产城一体化建设,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租房买房、交通出行、商业配套等问题,营造更温馨的就业生活环境,帮助企业吸引用工、稳定用工。
第四节 加强就业监测和风险防范
加强和改进就业统计监测,建立健全就业岗位调查、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监测体系,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定期开展数据质量三方核查,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创新监测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和大数据监测,加强与社会保险等其他数据校核比对,增强就业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建立有关新形态就业、创业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失业数据的监测分析,深入研究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建立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和共享体系,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有效防范系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
专栏6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1.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 力争打造10个以上省级、市级充分就业社区。 2.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工程 推进线上“一网办”,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网上办事大厅、公共招聘网等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业务全上网,业务办理柜面替代率达到60%以上。 |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促进就业主体责任,依托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就业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细化落实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和统筹协调,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实施责任主体,推动贯彻落实。要加大就业促进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第二节 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实施情况。建立完善规划执行情况年度进展报告和检查制度,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就业促进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评价机制,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