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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0-11-08 15:12:20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9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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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8 1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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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6月2日,记者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获悉,根据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我省将组织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统筹推进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与自愿审核,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在“十三五”期间至少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所谓清洁生产审核,即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算及符合环境保护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通知》明确,我省将对产生、排放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产生高风险污染物的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调查摸底,鼓励和督促相关企业提出“十三五”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明确实施年度。
        对清洁生产效果评估的运用,我省提出将把工业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验收)报告作为工业企业行业准入、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认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近期我省还将制定、下达全省“十三五”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和年度计划,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方案,对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实施进展的跟踪问效、监督管理,将各地清洁生产审核、改造和实施效果情况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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