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兴科城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3-02 03:30:17       关键字:     点击次数: 600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1-03-02 03:30:17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兴科城市交通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申办四川兴科城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川兴交校〔2020〕2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四川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79号)规定,经资格初审、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综合评审,你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要求,评审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同意设立“四川兴科城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学校的教学指导、学生学籍、奖(助)学金等业务管理工作及校园安全、招生就业等综合管理工作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你校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教学管理和内涵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26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