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2021遂宁民营企业100强、百佳新锐民营企业发布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商(协)会、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商联《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2021四川民营经济“1+7”发布活动的通知》(川联发〔2021〕1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标杆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上规模民营企调研暨2021遂宁民营企业100强、百佳新锐民营企业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2020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暨2021遂宁民营企业100强、百佳新锐民营企业发布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务实举措;是创新抓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系列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中、省、市发展战略的自觉担当,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有利于客观总结发展成绩,对标竞进、学赶比超、提质进位。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汇力集智,为全市民营企业行稳致远提供借鉴和指导,从更高层面、更实举措助推遂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企业创新激情,提升品牌效应,实现做大做强。
二、调研范围和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20年度企业注册地在遂宁市境内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包括<2020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表一)、《2020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表二)。表一是企业参加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的基础:表二是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
(一)遂宁民营企业100强
参照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四川省民营企业100强的营业收入基数,结合遂宁实际,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调研发布主要指标,调研对象为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
(二)遂宁百佳新锐民营企业
1.企业经济指标界定情况。202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一是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二是近两年收入增长率;三是近两年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重。
2.企业优势评估情况。一是是否拥有自主创新高新技术情况;二是是否属于细分行业的领头羊或关键性企业;三是是否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获中、省、市奖励情况。一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国家级奖励,每项加5分;二是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省高新技术企业等省级奖励,每项加3分;三是获得市科技进步奖、市高新技术企业等市级奖励,每项加1分。
4.进入遂宁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不再参与百佳新锐民营企业评选。
三、实施方法
(一)组织申报,调研初审阶段(10月20日—11月30日)
宣传开展2020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暨2021遂宁民营企业100强、百佳新锐民营企业发布活动目的意义、调研内容及范围、“双百”发布标准,组织填报等。
市工商联项目促进科、市直属商(协会)、各县(市、区)工商联及商(协)会组织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填报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网址:http://sgom.acfic.org.cn)录入和审核数据。相关企业请按照原注册账户名和密码登录,或新注册账号登录。打印调研表,收集企业调研表并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在报送企业原始报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各县(市、区)工商联在上报企业材料的程序中,请及时在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核实企业的诚信经营和生态环境情况,并一同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以公函的形式将参加调研企业的名单、企业原始报表、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报市工商项目促进科。
(二)审核初步名单阶段(11月30日—12月15日)
对企业报送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由市工商联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数据,并提供报告,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遂宁市民营企业100强、百佳新锐民营企业名单初审后报工作小组综合审核。
(三)公示阶段(12月下旬)
经工作小组审核后的名单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四)召开发布会(12月下旬)
市工商联适时召开2021年遂宁市民营企业100强、百佳新锐民营企业发布会。
四、成果运用
在调研发布的基础上,建立遂宁市民营企业100强、百佳新锐民营企业库,对入库民营企业,在政策支持、融资服务、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一)优先作为四川民营企业100强、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予以重点培育、上报。
(二)优先纳入《遂宁市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
(2020-2024)》重点扶持,享受政府相关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
(三)优先向中、省、市推荐评优评先。
(四)优先向与工商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银行机构推荐签
订授信协议,享受银行融资服务。
(五)对入选企业中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参与遂宁市“金荷花领军人才工程”“遂州英才千人计划”等申报评选,享受遂宁市相关人才政策。
(六)对企业的合法诉求和权益保护纳入直通车专题协调。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组织。此次结合2020年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开展2021遂宁民营企业100强暨百佳新锐民营企业发布活动是我会开展“两个健康”的一次创新性实践,是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次探索性举措。发布活动工作头绪多、质量要求高,各县(市、区)工商联、各直属商(协)会领导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分步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调研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统筹,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工商联、各直属商(协)会一定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加强统筹协调。相关民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如实填报。市工商联将根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予以通报。
(三)强化实施,确保质量。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调研表律打印, 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遂宁市工商联项目促进科
联系人: 刘 涛 0825-2988385,13982509833
邓雪勤 0825-2988385,15328535982
附件:1.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2.调研补充表
遂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