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8 21:09:10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91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1:09:10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办、中心):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结合我委实际,现提出全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推进建立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大公开力度。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一)建立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承办人员初审、承办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委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明确公开属性,对不能公开的内容必须注明理由。(责任处室:各处室)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公开。全面清理、依法公开目前仍然有效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三)加强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业项目等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企业、基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信息中心)

    (四)围绕防范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推进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回应主体和责任,按照行业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回应。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切实提升回应效果。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责任处室:教育培训处、委安办、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已完成清理的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除涉密事项外,都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等要在省政府网站集中公开,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权力行使、评价运行效果。

    (一)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布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其中,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包括大项、子项目录。公开我委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及时公开调整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等信息,行政审批决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涉及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处室)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及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凡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涉密事项除外),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涉及行政权力事项各处室)

    (三)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应在机关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年度目标要求,编制、公开全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要素。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要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信息中心、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处室)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深化全省政府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主要事项作出说明。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公开部门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二)强化三公经费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我委三公经费的预决算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三)推进工业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加强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重点支持方向等信息公开。(责任处室: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工业发展资金各处室)

    四、加强产业发展信息公开

    加强产业发展相关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并及时准确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公开我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七大优势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推动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与自主创新、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业节能降耗及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解读、阐释,增进公众的支持和理解。形成推进工业强省的强大合力。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振兴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现代工业体系、构建工业发展新格局等,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等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和意见,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战略新兴产业处、规划处、教育培训处、各相关处室)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抓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促进创业创新和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在我省贯彻执行情况的公开、解读工作。集中展示、及时更新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让公众对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及时公开中央、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等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围绕《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出台开展政策大宣传”“大解读,统筹利用各类媒体和载体,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增强市场主体运用政策红利意识,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规划与产业政策处、电力处、运行处)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我省2017项目年工作方案,扎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技改处)

    (四)推进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公开。加强与省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有关情况,引导各地相关企业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责任处室:综合处、各业务处室)

    (五)推进工业节能节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推进节能节水、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信息公开,增强企业节能节水意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公开。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责任处室:环资处、冶建处)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在门户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不断健全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明示救济渠道,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做好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相关案例的分析研究,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回应依申请公开中的重大敏感事项,或涉及多个部门(地方)的申请事项,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会商,依法妥善办理。(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工作机制。五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程序,抓好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各处室根据《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本文,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处室规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或专题,归类集中展示相关信息。(责任处室:各处室、信息中心)

    (二)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要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回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方式开展解读。建立完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每年解读重大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依法规范网络问政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留言回应与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网民诉求。(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三)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渠道,通过网上调查、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开展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重视与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沟通协作,开展多方参与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完善社会监督评议员工作机制,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责任处室:教育培训处、各相关处室)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我委政府网站建设整体水平。要切实履行好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季度抽查和日常运维管理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完善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提升传播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工业年鉴》《工业经济运行月报》等书刊资料赠阅工作,改进办刊方式、理顺发行渠道、优化赠阅结构。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处室:教育培训处、综合处、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

    (五)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监测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开展培训交流,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日常培训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办公室、信息中心)

    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转变职能、依法行政、主动服务企业、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委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办公室、信息中心将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定期工作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不按规定依法公开的,要追究有关处室和人员责任。20171130日前,各处(室)要向委办公室报送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附件列表: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