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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15:42:23       关键字:     点击次数: 5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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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15: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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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9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9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4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扩招要求。要主动作为,指导属地内技工院校多措并举,切实加大招生力度,在确保完成人社部下达的2019年全省4.36万人招生目标的基础上,争取实现更大突破。其中,重点落实好人社部关于技师学院扩招的部署要求,确保全省技师学院招生2.64万人以上,进一步扩大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招生比例,推动提升培养层次,扩大培养规模。招生形势较好的地区和骨干示范技工院校要做好引领带动,力争实现招生规模稳中有升;近年招生数量降幅较大的地区和技工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招生规模止跌回升。

    二、扩大招生范围,拓展招生渠道。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数量、结构和升学意愿等情况,指导技工院校有针对性地做好招生工作。鼓励技工院校积极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招生,进一步扩大招生范围。指导技工院校积极探索拓展招生渠道、建立多种招生方式,主要包括:面向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的社会招生;与企业合作开设订单班的校企合作招生;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招收本校中级工班学生的内部招生;与初高中合作面向初三、高三学生开展的提前分流招生;与其他院校合作培养的校校合作招生;欠发达地区技工院校与发达地区技工院校的合作办学招生;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深化国际合作办学,招收国际学生或与国外职业院校联合培养的国际招生等。

    三、服务脱贫攻坚,深入实施技能扶贫千校行动。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92号)、《四川省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194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与同级财政、扶贫部门的沟通衔接,大力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指导技工院校以举办“扶贫专班”、开展对口帮扶等工作为契机,深入农村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宣传。支持技工院校与合作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联合面向贫困家庭学生举办扶贫助学订单班。鼓励技工院校建立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落实免学费和助学金,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四、落实大规模职业培训要求,做好职业培训招生。要指导技工院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扩大非全日制学生规模。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将企业新型学徒作为非全日制技工教育的重点招生对象。要指导技工院校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承担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等政府补贴性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助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五、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要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参与或举办省级以上技能大赛等重要节点,组织技工院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面向不同群体集中开展招生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鼓励技工院校通过举办校园开放日、招生咨询会、技能成才宣讲会等活动,采取现场参观、职业体验、优秀校友交流和技能作品成果展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吸引适龄学生就读技工院校。要广泛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招生宣传材料。今年人社部将继续推广使用《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各市(州)和技工院校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官方网站(www.class.com.cn)免费下载使用。

    六、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政策落实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把招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与促进就业创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组织、职业能力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招生责任。要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要求,协调教育部门解决技工学校纳入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加强与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规定落实好学生资助、扶贫等政策。

    七、加强招生监管,规范招生秩序。对照《关于公布四川省2019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及专业的通告》(川教函〔2019122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技工院校招生资质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对技工院校招生简章进行审查及备案。要设立并公布技工院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宣传解释政策,加大对违规招生、虚假宣传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规范学籍注册和异动管理,指导技工院校不得将短期职业培训学员注册为正式学籍,不得将非全日制学生注册为全日制学籍。

    八、加强工作调度。要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招生激励等制度,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实行技工院校招生月通报制度,按月填写《技工院校2019年招生情况进展表》(见附件),并于811月的每月5日前报四川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汇总。有技工院校的市(州)要扎实做好招生工作,力争招生数量稳中有升;没有技工院校的市(州),要配合其它市(州)做好招生宣传和动员组织等工作,积极输送生源。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今年11月底前,2019年招生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送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李国平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113498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人:石也顾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114752

    E-mailscpxzx@163.com

     

    附件:技工院校2019年招生情况进展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55 
    川人社函〔2019〕228号关于做好2019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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