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一)发展壮大智能制造产业。到2018年,全市智能制造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工业软件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亿元,形成骨干智能制造企业10家和重点工业软件企业若干。
(二)大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以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化工等行业为重点,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达到65%,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0%以上;建设50个具有行业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智能车间,其中2016年启动20个智能车间建设。
二、主攻方向
(一)数控一代。推动数字化控制技术在各类装备上的应用,集成创新一批数控装备和工业机器人,提升食品饮料、轻工纺织、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装备数控化水平。
(二)智能装备。突破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智能化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等智能测控装置;开发高压液压元件及密封件、高速精密轴承、高效高承载传动件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发展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设备,纺织机械、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农业机械、食品包装机械等智能化专用设备。
(三)机器换人。在机械装备、纺织鞋服、建筑建材、轻工、食品饮料、电子信息等重复性操作多、劳动强度大的行业领域组织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对传统生产设施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四)智能服务。提升软件服务业对智能制造的支撑能力,推动工业控制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集成控制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面向智能制造的生产性服务业,提供智能制造设施与系统的方案设计、工程实施和综合集成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梯次培育重点智能制造企业。采用招商引资和本土培育相结合方式,以中德中欧装备产业园招商为契机,主攻格力、海尔、同方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引进一批主机、核心零部件、集成组装企业、项目和研发设计机构。同时,鼓励我市现有装备制造企业依托自身优势,主动开发工业机器人主机及配套产品,衍生出一批行业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市投促委、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知局、市商务局
(二)实施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试点示范工程。在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材、化工、食品、纺织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大、创新能力强的智能车间项目。围绕打造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车间,重点实施江淮汽车全自动整车驾驶室涂装车间改造等项目。围绕打造机械制造智能车间,重点组织实施亿豪机械全自动汽车配件生产线建设等智能化改造项目。围绕打造电子制造智能车间,重点实施深北电路高智能化集成电路板等智能化改造项目。围绕打造纺织行业智能车间,重点实施射洪天亿纺织2万纱锭高档精梳纱生产线改造等项目,达到减少用工、降本增效的目标。围绕打造食品行业智能车间,重点实施射洪五斗米食品年产2000吨泡味料深加工改扩建等技术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知局
(三)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建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模式,提升自主创新及集成应用能力,支持和引导制造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合作攻关。利用外资企业技术溢出效应,缩短与国际先进技术的差距。重点突破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等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嵌入式软件、移动互联网、物联网、集成电路技术的研发与集成应用。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内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的制订工作,提升自主技术标准话语权。
牵头单位:市科知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四)积极构建智能制造产业链条。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竞争能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研发、制造、应用、服务等环节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内产业良性互动。引导主机和集成企业围绕设计创新和产品功能升级,实施远程运行维护、检测维护、功能拓展等服务。积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快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共平台发展,减轻企业购买智能装备所需的资金负担,加快市场推广。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知局、市金融办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配套紧密的产业集群和制造园区。以基础较好、配套较强的遂宁开发区、安居区工业集中区、射洪县经济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将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作为各园区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明确定位,突出特色,加速引进和实施一批重点企业及项目。根据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推进标准厂房、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展示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遂宁市智能制造产业园,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科知局
(六)加快培育智能制造服务业。推动一批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应用新型传感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分析处理技术,实现装备产品的实时定位、远程监控、在线诊断等服务系统创新。推进华泰电气智能充电系统及智能充电终端建设等智能服务项目、物联亿达智能仓储服务建设等物联网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投促委
四、工作安排
在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选择一批具有智能升级示范条件的企业,按年度依次组织实施智能升级项目,并明确3年项目推进时间表。
(一)启动首批智能升级示范项目。2016年,在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纺织服装、油气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中选定10户企业作为首批智能升级示范,并加快启动实施一批项目。
(二)持续推进后续智能升级项目建设。2017—2018年,加快推进首批10户智能升级项目,再选取15户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升级工作。
(三)完成智能升级行动计划。2018年基本完成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对完成的智能升级项目进行验收考核,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行业推广,发挥智能升级项目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知局、市金融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遂宁市智能制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订和审议智能制造工作推进方面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智能制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各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引进智能制造企业和现有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1.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我市社会资本和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等各类基金投资智能制造重点领域;经市政府认定的智能制造重大示范项目,对企业当年购置设备金额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由财政部门按不超过实际购置金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区)、市直园区参照现行分税制财政分享比例承担,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支持企业研发首台(套)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开发先进工业控制软件系统。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智能制造装备和首购的先进工业软件系统,由市级财政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智能制造装备或首购的先进工业软件系统,由同级财政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积极支持企业争取中省同类政策奖补资金(中省与市级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3.落实智能制造项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社会投资按比例抵免税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等税收政策;对重大智能制造项目,由同级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
(三)强化融资支持。
1.鼓励金融机构对智能装备企业给予信贷倾斜,鼓励市商业银行设立智能装备专项贷款,有针对性地创新智能装备金融产品。落实对智能制造产业中的创新创业、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等实体企业贷款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生的超额赔付的风险补偿机制。各地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要为智能装备企业贷款担保提供倾斜支持,并适当放大担保倍数;对通过担保机构进行融资的智能装备企业,由同级财政按担保额的0.5%—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设立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公司,对“机器换人”“数控一代”等智能装备制造、装备技术应用等企业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引进智能装备的,由同级财政对承租企业按租赁标的物总额的1%一次性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技改资金补助的不再享受)。
3.探索建立智能装备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或子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投资智能装备企业及融资租赁公司转让的资产及各类收益权产品等方式支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引导各类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加大对智能装备企业的投资力度。
(四)强化人才支撑。制定扶持措施,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人才及团队进行定向引进。实施智能制造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和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智能制造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一批紧缺的跨学科、复合型、高学历人才和具有实际技术操作能力的技能人才。支持智能制造企业设立培训机构,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职工在岗、转岗技能培训。对智能制造院校教育平台、企业培训平台,由同级财政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
以上奖补政策与市级其他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出台具体操作办法予以规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遂宁军分区。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9
月
5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