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工商联、残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力度,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2号)的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残联定于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
二、活动主题
稳就业政策助力保就业服务筑桥
三、服务对象
(一)以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的企业、民营企业、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有招聘需求的企业。
(二)以下岗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为重点,服务于各类重点求职群体。
四、活动安排
(一)强化企业服务。各地要依托公共职介(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基层平台、公共招聘网络服务平台广泛收集招聘岗位信息,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开展余缺调剂,多渠道为重点企业招用工提供专项服务。各地要开展一次“走进民企”专项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招聘用人指导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科学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合理确定招聘条件,提高招聘针对性。为民营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政策咨询、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用工。
(二)开展招聘活动。各地要结合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和重点群体求职意向,每周组织一次分行业、分专业特色专场招聘活动,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登记失业人员信息、退役军人、残疾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台账,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智能匹配,开展精准化招聘活动,提高人岗匹配效率。人社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在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等场所举办金秋招聘月招聘活动,增加服务场次,扩大服务内容,开展“点亮生涯”职业指导、“招聘夜市”、“流动招聘”等专业服务、延时服务、特色服务,并根据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建卡贫困劳动者、残疾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群体的求职需要,组织专业化、小型化的专场招聘活动。深入需求集中的困难企业、县(市、区)以及乡镇、贫困地区、园区、高校,集中定向投放岗位信息,组织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市县级人社部门要每周组织一次“送岗位进街道入乡镇”活动,县乡根据本地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特点,用好农村就业大篷车,举办巡回招聘会,将招聘岗位送到乡镇。
(三)落实就业政策。各地要梳理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清单、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依托公共招聘网络、媒体、服务场所宣传窗口、招聘活动现场宣传点等平台,通过集中宣讲、走访基层、定向推送等方式,向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广泛宣传,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劳动者,协助办理政策申请,跟进办理进度,及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金秋招聘月活动对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组织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确保招聘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拓宽活动渠道。由四川公共招聘网统一在全站设立网络招聘会场,省网为主会场,各市(州)公共招聘网设立分会场。各地要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手段开展线上招聘,瞄准热门行业、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等,持续推出专题专场或综合性直播带“岗”活动。开设职业指导公开课,发布微视频,提供职业规划、求职技巧、就业手续、创业指导等服务。进一步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创新合作方式,提供更加特色化、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工商联部门要组织动员民营企业积极提供招聘岗位信息,增加招聘岗位信息储备数量。加强招聘岗位信息审核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做好金秋招聘月活动的宣传,让社会广泛知晓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提高活动参与度,对招聘月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大力支持、积极帮扶重点求职群体就业的用人单位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典型宣传、经验总结、模式创新,树立惠民、优质、诚信、高效的形象,打造四川金秋招聘月活动优质品牌。
(四)做好安全防护。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0号)工作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保防疫工作方案,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实施精准防控,加强应急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置,确保招聘活动有序进行。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防止就业歧视。
(五)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市(州)要及时汇总活动情况,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研究制定下一年金秋招聘月工作预案,于11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数据统计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14日,于每年9月底前上报金秋招聘月工作预案,报送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林琳 028—87747638,17336892605
庄唯 028—87789657,18180807827
电子邮箱:812489110@qq.com
(二)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施培 028-86707480,17708137751
电子邮箱:11438511@qq.com
(三)四川省总工会
刘晓琳 028-86128132
(四)四川省工商联
金建华 028-82820781、13982123263
(五)四川省残联
李波 028-83358577,18781958574
电子邮箱:595149272@qq.com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2号)
2.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总工会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11月4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2号).docx
2.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