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放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经研究,决定将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相关工作下放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事项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3个技术等级(以下简称“技术等级”)的考核工作,包括报名组织、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培训组织、命题制卷、考核实施、阅卷评分、成绩公布、等级确认、证书核发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形式。
自2018年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属地内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考核。省级部门、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考核周期为一年一考,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1月至10月。
(二)工作流程。
1.申请报名。
报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人员应本着自愿原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
报考者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在审核其报考资格时应结合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综合考虑,指定专人负责登录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cpxjd.com)(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网站”),按系统提示提交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并打印《报名表》,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报名材料经报考者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由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3.缴费确认。
复审合格人员在确认报名资格时需缴纳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已并入职业技能鉴定费中),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有关问题的函》(川财综〔2017〕20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登陆省鉴定中心网站对缴费情况进行确认。
4.培训组织。
对有意愿参加考前培训的,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组织开展培训。交通运输等8个行业共计15个工种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新闻出版等7个行业共计12个工种选用自编教材(见附件2),其余工种教材(资料)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编写、选购。各市(州)考前培训所需全省统编教材及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或选购的教材,可与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对接。
5.考务工作。
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命题制卷、考核组织、阅卷评分、成绩确认等考务工作均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等级确认。
考务工作结束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授权登陆省鉴定中心网站自行公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成绩,并下发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等级确认通知。
7.证书核发。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各市(州)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领。在核发证书时,证书编码方法仍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2〕389号)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考聘分离。
坚持考聘分离的原则,聘任(用)工作由报考者所在单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获得《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从被聘任(用)次月起,由所在单位按所聘任(用)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二)坚持培训自愿。
市(州)组织考前培训应坚持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报考人员接受培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购买教材、资料等。
(三)规范考核工种。
报考者须根据所从事工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种分类目录》(见附件3,以下简称《目录》)进行对岗报考。《目录》中取消的工种,可以套入相近工种报考。市(州)不得将未列入目录的工种纳入考核范围或自行增设等级进行考核。
(四)严格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凡在本年度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结束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工人,不得组织参加培训和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必须符合《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考条件》(见附件4)的规定。
(五)加强考务管理。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依据《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组织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务工作。
各市(州)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涉及政策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解释;涉及考务和证书申领发放等问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涉及培训和教材选购等问题由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
2.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业务培训教材需求汇总表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种分类目录
4.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考条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7日
附件1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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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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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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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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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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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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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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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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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岗位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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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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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岗位等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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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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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等级工作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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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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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 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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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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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工 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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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工 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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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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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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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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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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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 |
审查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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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审核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报名点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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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以网上打印为准,手工填写无效。
《考试报名表》填表说明
1.“区县”:填写本人报名所在市(州)的名称。
2.“现岗位等级”:填写已取得的原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技术等级。
3.“本等级工作年限”:填写兑现现岗位等级工资时间。
4.“报考工种名称”:根据本人现从事的工作选取相同或相近的工种名称及代码填写。
5.“报考岗位等级”:根据附件3中所限的岗位等级线填写需报考的技术岗位等级及代码,高级代码为3,中级代码为2,初级代码为1。
6.“报考科目”:网上填报时在需报考的科目后打“√”。
7.“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由单位填写,单位须在认真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报名表各栏的填写是否属实的基础上,明确填写是否同意报考。
附件2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业务
培训教材需求汇总表
序 号 |
书 名 |
备 注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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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职业道德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2 |
车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3 |
钳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4 |
电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5 |
电焊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6 |
汽车维修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7 |
汽车驾驶员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8 |
农艺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9 |
保育员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10 |
客房服务员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11 |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12 |
管道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13 |
绿化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14 |
仓库保管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15 |
公路养护工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16 |
中式烹调师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17 |
技师专业论文撰写指南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 |
自编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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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卫生防疫员 |
自编教材 |
2 |
林木种苗工 |
自编教材 |
3 |
造林(更新)工 |
自编教材 |
4 |
森林管护工 |
自编教材 |
5 |
尸体接运.整容.防腐.火化工 |
自编教材 |
6 |
护理员 |
自编教材 |
7 |
综合库保管工(技师) |
自编教材 |
8 |
公共服务岗位工 |
自编教材 |
9 |
经济服务岗位工 |
自编教材 |
10 |
蚕桑工 |
自编教材 |
11 |
药剂员 |
自编教材 |
12 |
渠道维护工 |
自编教材 |
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种分类目录
0100交通类
※0101汽车驾驶员 0102汽车维修工
※0108公路养护工
0111养路机械操作工 0112公路沥青(重油)操作工
0114试验工 0115公路标志(标线)工
0116公路渡口渡工 0117公路绿化工
0118公路巡道工 0121船舶水手
0122船舶驾驶员 0123船舶轮机员
0124航道测量工 0127航道信号工
0132内河航标工 0133船闸工
0200农业类
※0201农艺工 0202果树工
0204农业实验工 0205茶叶初制工
0206茶园工 0210农业机械操作工
0216农机修理工 0222淡水鱼苗种繁育工
0223淡水成鱼饲养工
0224蚕桑工 0227牧草栽培工
0234兽医防治员 0235动物检疫检验员
0246家畜(禽)饲养工
0300林业类
0301林木种苗工 0302造林(更新)工
0303抚育间伐工 0304森林管护工
0400水电类
0401闸门运行工 ※0402渠道维护工 0405水文勘测工 0406电气值班员
0500广播电影电视类
0516电影摄影机械员 0528电影放映员
0548广播电视天线工 0549有线广播机务员
0550有线广播线务员
0600新闻出版类
0621平版印刷工 0640平装混合工
0666 图书(报刊)发行员
0674校对工
0700技术监督类
0701计量检定工 0731检验工
0800食宿服务类
※0801中式烹调师 0806餐厅服务员
0807客房服务员 0812热力司炉工
0900地质矿产类
0901固体矿产钻探工 0902水文水井钻探工
0903工程地质钻探工 0905机掘坑探工
0908地质测量工 0909采样工
0911碎样工 0913淘洗工
1000测绘类
1012地图制图工 1014工程测量工 1016地形测量工
1100化工类
1107水处理工
1111分析工 1121制冷工
1200民政类
1202尸体火化工
1203尸体防腐工 1209特岗护理
1300机械类
1312钳工 1315车工
1316铣工 ※1326电工
1329电焊工 1341光学刻、磨工
1400建设类
1401木工 1402瓦工 1413管道工 ※1422绿化工
1423花卉工 1427 白蚁防治工
1600体育类
1601体育场地工
1700电子类
1707电子仪表检定修理工
1722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1800文化类
1809装饰美工 1811文物修复工
1900地震类
1901地震观测工
2000通讯类
2001话务员
2100医药、卫生类
2102医院收费员 2103卫生检验员
2104药剂员 2106消毒员
2107防疫员 2108护理员
2110口腔修复员 2113放射工
2114医学仪器设备维修工
2200工勤类
※2201经济服务岗位工 ※2202公共服务岗位工
2300商业物资类
※2302仓库保管工
2500环境保护类
2581环境监测工(新增)
2800其它类
2806保育员
附件4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符合下列相应报考条件的技术工人,经单位批准,可参加技术等级考核。经单位批准,转换工种岗位的技术工人,可以按现工种岗位参加申报升等级考核。
一、晋升技术等级报考条件
(一)初次报考条件。
初次报考条件适用于军队退役士兵、企业新调入和从其它岗位转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人员。上述人员按政策规定套改相应工资等级后,应及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确定岗位等级。
1.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可申报高级工(技术三级)的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可申报中级工(技术四级)的考试考核。
3.新参加工作试用期、熟练期满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技术五级)的考试考核。
(二)晋级报考条件。
1.已取得原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满20年并执行中级工工资满5年,可报考高级工(技术三级)。
2.已取得原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满10年并执行初级工工资满5年,可报考中级工(技术四级)。
(三)破格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技术工人,可不受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的条件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三级)的考试考核。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技术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技术工人。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技术工人。
二、计算相关年限的说明
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应达到的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均从参加工作、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的当年起算,当年计算一年。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有间断,应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能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报考人员相关年限的计算时限均截至本考试年度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