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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13:31       关键字:国家重点,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示范,项目,通知,     点击次数: 5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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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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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4 14: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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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66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mos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最新公开),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98228:00201992516: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1992018:00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如若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一份报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国合处。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由科技厅国合处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028-86669687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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