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6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市(州)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工伤保险走进建设工地”宣传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指导企业做好防控工作作为宣传培训主要内容,同企业复工复产结合起来,提高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精心组织。各市(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创新宣传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要坚持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为辅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数字媒体提升宣传的广度和维度。要将宣传培训与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伤预防等工作结合起来,提升职工工伤预防技能。
三、务求实效。各市(州)要以“提高企业工伤预防意识和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增强职工工伤预防能力、提高工伤预防技能”作为检验宣传培训活动效果的标准,达到人人关注工伤预防、时时防范工伤伤害的目的,形成良好的工伤预防氛围。要紧扣6月份在全省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切实提高警醒意识、扎实抓好排查整治。
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结束后,各市(州)要对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成绩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提炼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8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下一步意见建议报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工伤保险处 邹梦荻
电话:028-86136810
邮箱:2604665417@QQ.com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质安处 罗飞
电话:028-85563038
邮箱:454050419@QQ.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