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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0-11-12 17:33:36       关键字:     点击次数: 535次    
    政策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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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17:33:36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统计局

      2013年,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抓好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劳动就业

      积极推动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4·20”芦山地震灾区、“7·9”暴雨洪涝灾区、藏区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

      2013年末,全省城乡劳动力资源总数达到643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2.0万人。年末城乡就业人员481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49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8.0万人。城乡就业构成比由上年的30.3%:69.7%变为31.0%:69.0%,城镇就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城镇就业人员中,私营单位342.1万人,比上年增加12.3万人;个体经济428.3万人,比上年增加9.0万人;灵活形式就业37.1万人,比上年减少27.9万人。按企事业、机关划分,城镇企业就业人员  436.1万人(不含私企),增加41.2万人;事业单位169.4万人,增加0.3万人;机关单位77.8万人,增加1.5万人。按就业产业划分,第一产业1955.8万人,减少35.5万人;第二产业1252.5万人,增加19.3万人;第三产业1609.0万人,增加35.2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41.5%:25.7%:32.8%变为40.6%:26.0%:33.4%。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3.5万人,比上年增加3.9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1万人,比上年增加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2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全年共帮助189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1%,比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2455.0万人,比上年增加40.3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246.8万人,减少45.1万人;省外输出1200.1万人,增加82.9万人,外派劳务8.1万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2873.6亿元,比上年增加484.2亿元,增长20.3%。

      全年办理失业或求职登记高校毕业生9万人,实现就业8.1万人,占登记总数的89.9%,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有4406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比上年增加143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489个,比上年增加785个。全年有8414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1266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服务。

      支持“4·20”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启动实施就业援助和失业救助。截至2013年12月底,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灾区困难群众8927人;为188户受灾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惠及职工2.2万人,少收失业保险费844万元;缓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2132.6万元,极大缓解了灾区就业压力。

      促进藏区群众和2010级藏区“9+3”学生就业创业,全年藏区实现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组织实施“千名藏区群众职业培训专项行动”,帮助约1500名藏区群众通过培训实现就业或创业。2010级藏区“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6%,高于2012年水平。

      全年组织9.2万人参加创业培训,比上年增加0.8万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59.6 %。全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32.5亿元,比上年减少10.0亿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3.3万人,带动(吸纳)就业19.6万人。全年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5.9万人,创办企业7154户,创造产值203亿元。

      全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120.0万人次,求职成功率64.0%,比上年提高5.0个百分点;提供职业指导服务92.4万人次。

      全年争取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21.3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省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1.3亿元。

      二、收入分配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4691.3亿元,增长24.4%。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1795元,比上年增加5922元,增长16.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3.3%。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9018元,比上年增加5908元,增长13.7%。国有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1256元,增长21.0%,其中中央企业76274元,增长24.0%,地方企业49251元,增长20.0%;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2166元,增长10.0%;机关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48802元,增长9.0%。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9830元,增长15.1%。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29416元,增长10.2%;采矿业41540元,增长8.1%;制造业37519元,增长22.7%;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8181元,增长26.3%;建筑业35289元,增长19.1%;批发和零售业34976元,增长1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2331元,增长13.3%;住宿和餐饮业27633元,增长13.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4618元,增长40.0%;金融业74682,增长8.7%;房地产业40001元,增长26.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5789元,增长21.6%;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70563元,增长15.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3285元,增长16.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28005元,增长18.3%;教育业48695元,增长10.9%;卫生和社会工作57541元,增长1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3257元,增长16.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8635元,增长10.2%。

      发布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月标准调整为1000元、1070元、1140元、1200元,小时标准调整为10.4元、11.1元、12.1元、12.6元。发布2013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4%、上线为20%、下线为7%。继续扩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的工种岗位范围,累计发布3213个工资指导价位。积极稳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8万份,覆盖职工1086.2万人。

      三、社会保障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达到1600.6亿元,比上年增长20.2%,其中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1523.7亿元,比上年增加262.9亿元,增长20.9%。年末全省离退休人员总数66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2万人。其中,离休人员1.6万人,退休人员(含退职)661.8万人。

      (一)养老保险

      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办法,打通了统筹地区间转移接续、城乡制度间转移衔接通道。年末全省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已达472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8.1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720.3万人,增加104.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001.6万人,增加173.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中,参保职工1124.1万人,增加50.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596.2万人,增加54.5万人;参保女性739.7万人,增加45.1万人;参保农民工100.2万人,增加15.6万人;参保企业人员1582.6万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增加102.5万人;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37.7万人,增加2.4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34.3万人,增加0.9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面96.2%,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全年共有561.9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53.6万人;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1521元,比上年增加133元,增长9.6%。有1090.2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62.7万人;月人均领取待遇水平71.7元。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392.9亿元,比上年增加260.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101.4亿元,增加200.0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收入210.7亿元,增加42.3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企业养老保险)0.6亿元。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8.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年基金总支出1107.6亿元,比上年增加179.8亿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991.8亿元,增加165.3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749.7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45.3亿元,比上年减少15.0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58.2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69.5亿元,比上年增加11.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8.7亿元。基金总支出93.9亿元,比上年增加22.4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91.8亿元,比上年增加21.3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15.5亿元。

      (二)医疗保险

      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截止2013年底,全省已有6个市(州)和4个区(县)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年末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49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9万人,参保覆盖率98.0%;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87.0万人(含其他形式农民工),增加40.8万人,参保覆盖率99.0%;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204.0万人,增加61.0万人,参保覆盖率97.0%;农民工87.1万人,增加2.1万人。参加职工医保中,女性670.4万人,增加10.1万人;退休人员394.5万人,增加12.7万人;私营企业168.4万人,增加20.8万人。年末参加补充医疗保险1136.6万人,减少27.7万人;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141.9万人,增加 3.4万人。

      全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数846.5万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数315.0万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21.3万元,比上年提高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11.8万元,比上年提高0.5万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1.3%、72.4%,比上年分别提高0.2个、1.3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18.5亿元,比上年增加45.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05.7亿元,增加46.9亿元,当期征缴率99.2%,提高0.4个百分点;统筹基金收入191.3亿元,增加21.7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0.8亿元。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67.2亿元,比上年增加47.4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67.6亿元,增加28.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426.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286.4亿元。

      全年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81.1亿元,比上年增加21.3亿元。其中缴费收入18.6亿元,中央财政补贴39.8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21.2亿元。城镇(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水平280元,比上年增加40元。全年基金总支出73.8亿元,比上年增加20.6亿元。基金年末累计结存56.5亿元。

      (三)失业保险

      出台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计发办法。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1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0万人。其中女性258.8万人,增加15.0万人;农民工66.6万人,减少2.7万人。

      全年共为24.6万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744元,比上年增加69元,增长10.2%。有19.6万名失地无业农民被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为1.1万农民工提供了生活保障。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81.6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含失地农民)77.7亿元,增加9.5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29.4亿元,比上年增加4.5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21.9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5.4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14.0亿元。

      (四)工伤保险

      推动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9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万人,其中女性273.6万人,农民工144.4万人,高风险企业94.6万人。全年有8.3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27.5亿元,比上年增加5.5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5.4亿元,增加4.3亿元,当期征缴率97.2%。全年基金总支出20.2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1.3亿元。

      (五)生育保险

      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标准,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8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4.7万人,其中女性314.3万人,增加21.2万人;农民工80.4万人,增加9.8万人;私营企业125.1万人。全年有18.0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5.5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13.8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3.4亿元,增加2.3亿元,当期征缴率98.8%。全年基金总支出9.9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1.8亿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推进网上监管工作。在1.5万个社保经办窗口单位和社保服务机构公布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和立案查处案件57件,挽回基金损失118.3万元。组织开展现场监督,现场监督覆盖面63.0%。全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279家,比上年增加43家;参加企业年金职工28.0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领取待遇人数7066人,比上年增加3449人,支付受益人待遇3.4亿元。年末企业年金累计结余8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3亿元,增长38.0%。

      四、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全年评定确认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1.7万人,比去年增加0.1万人。圆满完成攀枝花、泸州两市690所中小学校共3.9万名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公布第十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50名,第十一批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30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名;到年末,全省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达1942名,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100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0名。评估评定72家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培养培训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等专业技术骨干人才4.7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实施藏区“双百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藏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充分发挥现有专家作用、促进专家智力柔性流向基层,新设省级专家服务基地5个。

      围绕“三中心、四基地”建设和“7+3”产业发展规划,按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国(境)外人才。收集、整理、发布2013年度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合作项目需求信息,全年引进“千人计划”18人,“百人计划”100名;至此,全省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共144名,居西部第一、全国第八。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5家,进站博士后243人,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已达233个。全年实施引进外国专家项目138项,聘请高层次外国专家600人次。实施引智精品工程和成果推广项目,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已达43家,其中8家被评为国家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示范推广引智成果34项。实施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24项,引进高端外国专家172人次来川工作,有5名外国专家荣获2013年度“四川金顶奖”。执行出国(境)培训项目31项,参训人数532人。

      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出台《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举措,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全年新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22个,有4所技工学院进入全国第三批中职示范校建设项目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技工学校选派的4名参加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手,1人获得银牌,2人获得优胜奖,成绩名列全国第二。全年为77.1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70.9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8.2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0.5万人,高技能人才年培养数量创历史新高。全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2.4万人。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80.2万人,其中技能提升培训42.8万人,品牌培训4.5万人,在岗培训32.9万人。

      全省共有技工学校87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3所、技师学院5所。全年招收新生3.9万人,比上年减少0.2万人;毕业学生3.1万人,减少 0.2万人;技校毕业生就业率97.6%,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培训社会各类人员18.0万人。年末实有在校学生11.3万人。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404个,培训各类人员53万人,培训结业人员50万人。就业训练中心139所,培训社会各类人员21.2万人。

      五、人事管理

      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职位管理稳步推进,公务员考录、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不断加强,全年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1.0万名。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万人。全年完成2066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全年组织涉及全国、全省的各类人事考试99项,参考人数209.9万人次。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全省已建包括园区、街道、乡镇在内的三方机制1806个,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向基层延伸。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修正案,研究出台四川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整治,实地清查劳务派遣单位1274户、用工单位908户,涉及劳务派遣人员22.9万人,依法注销违规派遣单位151户;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县(市)活动,推动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有序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年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89.0%,其中农民工85.9%,分别比上年提高0.7、0.2个百分点。签订集体合同15.4万户,覆盖616.5万人,已建工会企业覆盖率88.0%,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继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全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工业园区已有214个,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街道(乡镇)、社区683个,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个和50个。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基层调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省已整合成立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5个;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80个,比上年增加38个,省、市两级已全部建立,县级建院率已达86.0%,比上年提高19.1个百分点。已建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6404个,其中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7090个、乡镇(街道)区域性调解组织有4514个、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4800个,组建率分别达到64.5%、96.9%、35.6%。各类调解组织共有专(兼)职调解员3.9万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有专(兼)职仲裁员1792人。全省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3万件,调解成功率95.4%,提高4.9个百分点;各级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3万件,当期结案率97.7%,与上年持平。全年接待群众来访、来信7.5万件(批次),比上年减少0.7万件(批次)。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强化。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1万户,查办案件2.4万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56户,责成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8.4万份,为31.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8.7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16.4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9亿元,为85.3万名劳动者补办了社会保险。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0.6万件。处理涉及农民工劳务纠纷1.7万件,挽回经济损失近12亿元。受理举报案件6129件,结案率100%;受理投诉案件2.7万件,结案率99.8%。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全年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283件,比上年减少50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决定维持率93.0%,比上年上升5.4个百分点。发生行政应诉案件512件,比上年增加36件;行政应诉案件结果判决维持率76.0%,比上年上升2.1个百分点。

      八、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年新增16个县、56个乡镇(街道)公共服务设施国家建设项目,截至年末,已有88个县级公共服务设施、1150个乡镇(街道)和400多个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纳入建设,绝大多数已投入使用。有286个街道、4189个乡镇、5624个社区、29414个行政村建立了公共服务机构(窗口),工作人员5.3万人,其中编制人数0.8万人,购买服务人数2.9万人。

      按照系统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要求,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数据全部实现网上直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数据实现全省统一集中,医疗保险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医疗保险手机短信平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金保二期立项工作扎实推进。年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已达2692.7万人,比上年增加1094.8万人。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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