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1:41:51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20号),大力提升四川医药优质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与知名度,通过深挖市场需求带动川产药械供给侧改革,推动形成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模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编制发布《四川创制药械名特优新产品名单》(以下简称《名特优新产品名单》,四川省医学会作为编制发布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现将申报《名特优新产品名单》产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同性质,分别制定入选《名特优新产品名单》的企业和产品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
二、药品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药品生产企业,由企业被授权人携身份证现场递交资质材料:
1.申报材料请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顺序编制(详见附件2)。
2.企业在递交申报资料的同时,需附上申报材料登记表的纸质版(详见附件3)和电子版(电子版请用移动盘存储并现场提交)。
(二)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打印并装订成册。请使用10孔装订夹条(建议资料页数在30页以下使用规格:3mm;100页以下使用规格:10mm;125页以下资料使用规格:17.5mm,请适当预留补充资料添加空间),将所有纸质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申报材料登记表、企业册、药品册。
(三)申报材料要完整清晰,并逐页加盖企业鲜章,具体标准要求见附件4。
三、医疗器械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由企业被授权人携身份证及经办人授权书到现场递交资质材料。
1.申报材料请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顺序编制(详见附件5)。
2.企业在递交申报资料的同时,需附上申报材料登记表的纸质版(见附件3)和电子版(电子版请用移动盘存储并现场提交)。
(二)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打印并装订成册。请使用10孔装订夹条(建议资料页数在30页以下使用规格:3mm;100页以下使用规格:10mm;125页以下资料使用规格:17.5mm,请适当预留补充资料添加空间),将所有纸质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申报材料登记表、企业册、产品册。
(三)申报材料要完整清晰,并逐页加盖企业鲜章,具体标准要求见附件6。
四、其它
(一)每户申报企业(具有母子公司关系的集团类企业,以集团作为申报主体)限报20个品种的产品,药品申报企业报送时需注明该品种产品所包含的剂型和规格,医疗器械申报企业报送时需注明该品种产品所包含的规格和型号。
(二)申报时间: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15日(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三)申报受理:申报工作由《名特优新产品名单》制定工作组统一受理,地点为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附3号6楼活动室。
(四)联系电话:028-69061881。
(五)申报工作组将对符合申报标准的产品,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制定发布《名特优新产品名单》。
附件:1. 《四川创制药械名特优新产品名单》遴选标准
2. 药品申报材料要求
3. 药品和医疗器械申报材料登记表
4.药品申报标准要求
5.医疗器械申报材料要求
6.医疗器械申报标准要求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20号),大力提升四川医药优质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与知名度,通过深挖市场需求带动川产药械供给侧改革,推动形成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模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编制发布《四川创制药械名特优新产品名单》(以下简称《名特优新产品名单》,四川省医学会作为编制发布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现将申报《名特优新产品名单》产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同性质,分别制定入选《名特优新产品名单》的企业和产品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
二、药品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药品生产企业,由企业被授权人携身份证现场递交资质材料:
1.申报材料请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顺序编制(详见附件2)。
2.企业在递交申报资料的同时,需附上申报材料登记表的纸质版(详见附件3)和电子版(电子版请用移动盘存储并现场提交)。
(二)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打印并装订成册。请使用10孔装订夹条(建议资料页数在30页以下使用规格:3mm;100页以下使用规格:10mm;125页以下资料使用规格:17.5mm,请适当预留补充资料添加空间),将所有纸质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申报材料登记表、企业册、药品册。
(三)申报材料要完整清晰,并逐页加盖企业鲜章,具体标准要求见附件4。
三、医疗器械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由企业被授权人携身份证及经办人授权书到现场递交资质材料。
1.申报材料请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顺序编制(详见附件5)。
2.企业在递交申报资料的同时,需附上申报材料登记表的纸质版(见附件3)和电子版(电子版请用移动盘存储并现场提交)。
(二)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打印并装订成册。请使用10孔装订夹条(建议资料页数在30页以下使用规格:3mm;100页以下使用规格:10mm;125页以下资料使用规格:17.5mm,请适当预留补充资料添加空间),将所有纸质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申报材料登记表、企业册、产品册。
(三)申报材料要完整清晰,并逐页加盖企业鲜章,具体标准要求见附件6。
四、其它
(一)每户申报企业(具有母子公司关系的集团类企业,以集团作为申报主体)限报20个品种的产品,药品申报企业报送时需注明该品种产品所包含的剂型和规格,医疗器械申报企业报送时需注明该品种产品所包含的规格和型号。
(二)申报时间: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15日(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三)申报受理:申报工作由《名特优新产品名单》制定工作组统一受理,地点为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附3号6楼活动室。
(四)联系电话:028-69061881。
(五)申报工作组将对符合申报标准的产品,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制定发布《名特优新产品名单》。
附件:1. 《四川创制药械名特优新产品名单》遴选标准
2. 药品申报材料要求
3. 药品和医疗器械申报材料登记表
4.药品申报标准要求
5.医疗器械申报材料要求
6.医疗器械申报标准要求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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