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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氢能源与智能汽车、核电与核技术应用、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与机器人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2019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19:51       关键字:氢,能源,智能,汽车,核电,先进,材料,制造,机器人,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2019,     点击次数: 5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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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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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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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4: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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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氢能源与智能汽车、核电与核技术应用、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与机器人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2019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部署,我省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聚焦重大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开发一批创新产品,培养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现启动氢能源与智能汽车、核电与核技术应用、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与机器人四个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2019年度项目(课题)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氢能源与智能汽车专项、核电与核技术应用专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先进材料专项、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专项以课题形式组织申报,具体情况详见指南。

    (二)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同时在线打印纸质件线下报送。

    (三)采取公开择优方式选择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以项目形式申报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8家;以课题形式申报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四川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和产业化能力、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相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有能力组织专家团队完成所申报项目(课题)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3.同一项目(课题)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单一途径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课题)联合申报各方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等。

    4.申报项目(课题)匹配资金比例具体以指南要求为准,申报单位需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支撑材料(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或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支撑材料,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作为项目(课题)申报书附件材料网上申报时上传。

    5.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纳入省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6.申报项目(课题)应严格按上述申报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并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课题)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所有申报项目(课题)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否则不予受理。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要求。

    1.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的,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每个项目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本领域正高级专业职称,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研究和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内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须具有本领域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的研究和组织协调工作。

    2.以课题形式组织申报的,实行课题负责人制。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本领域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的研究和组织协调工作。

    3.项目(课题)负责人2019年度限申报项目(课题)1项,已申报过2019年度项目(课题)的人员不得申报;目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执行期或到期未验收、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重大科技专项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实施方案编制专家和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或参与本批项目(课题)。

    4.申报项目(课题)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2.不受理涉密项目。

    3.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上申报要求和申报指南,附件材料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并作为纸质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三、经费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支持经费可根据项目(课题)申报情况调整,项目(课题)任务不得调整,自筹经费由申报单位保障。

    四、申报流程

    本次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课题)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填报。

    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申报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和上传附件、提交并导出打印《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和《四川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或与网上申报书不一致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日前对《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和《四川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进行审核和网上提交。申报单位认真审核项目(课题)负责人提交的在线打印的《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纸质文本及其附件材料,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一式1份(附件一并装订,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报送至推荐单位指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经科技厅核准推荐权限的单位

    (四)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报送科技厅。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课题)的汇总、审核,出具推荐函。在网上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并将项目(课题)申报推荐函(盖章)和纸质《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一式1份)统一报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申报单位单独报送不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五、申报时限

    (一)项目(课题)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521日—20196424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二)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将纸质《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截止时间:201966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和纸质申报书报送至科技厅,截止时间:201967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技厅506室。

    七、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指南和申报要求咨询。

    向家俊  电话:028-62029921

    蒋雪莲  电话:028-86673767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电话: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

        电话:028-85249950

        电话:028-68187980

     

    附件:1.四川省氢能源与智能汽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2019年度申报指南

         2.四川省核电与核技术应用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2019年度申报指南

          3.四川省先进材料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2019年度申报指南

          4.四川省智能制造与机器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2019年度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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