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按照我省今年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将组织开展全省技师(含高级技师,下同)统一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和统一标准、自主申报、考评结合、评聘分离的原则,采取统一考务管理和专家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评职业(工种)及等级
考评的职业(工种)按照社会从业人员有需要、通用性较强、考评条件成熟的原则确定。具体考评职业(工种)以及考评等级等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文公布。
三、申报条件
对具备符合拟考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技师或高级技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考评。
四、考评项目
(一)考核。按照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进行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常识)、技能操作、论文写作与答辩三个项目的考核。其中,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常识)、技能操作从国家题库中抽取相应的试题进行考核;考生根据与自身从事的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工作撰写专业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题目自定),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三个项目均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二)综合评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的工作业绩、技术技能水平、传授技艺、获奖情况、专业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水平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合格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评标准和试题
申报条件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原则上使用国家题库试题。对国家题库中试题与我省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的部分职业(工种),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修订和完善后使用。
六、考评安排及其他事宜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技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进一步密切同用人单位的联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技师考评报名、材料初审等工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按照各市、州的报名情况集中开展技师考评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