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四川省“十二五”以来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四川省“十二五”以来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农工委(办),有关单位:
“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涌现出一大批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激励先进,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推进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拟通报表扬一批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扬规格
以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表扬“十二五”以来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名额范围
(一)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
拟表扬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100个。主要表扬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30个,其中:市(州)人民政府不超过10个;涉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30个,涉农企业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学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个。
(二)农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拟表扬农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200人。主要表扬从事农业科技创新研发、成果转化推广、科技服务及科技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其中从事农业科技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0%,且为副处级(不含副处级)以下职务。
三、推荐条件
(一)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条件
1.“四个意识”强。自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创新业绩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技投入较高,人才队伍稳定,创新能力较强,科技创业活跃,创新产品市场竞争力强,支撑引领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成效突出。
3.运行管理好。严格遵纪守法,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架构科学,运行模式先进,对区域或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
(二)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爱岗敬业奉献。热爱农业科技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良好,业务能力强,勇于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工作业绩突出。在农业科技创新研发、成果转化推广、科技服务及科技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全面创新改革、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的工作中表现突出。
4.工作作风优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热心服务,勤奋工作,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十二五”以来连续从事农业科技创新研发、成果转化推广、科技服务等工作3年以上。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程序
根据推荐条件要求,各市(州)科技局、农工委(办)联合向科技厅、省委农工委择优推荐农业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直部门、省级及中央在川涉农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推荐材料经本单位盖章后,直接向科技厅、省委农工委推荐报送。
科技厅、省委农工委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按程序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通报表扬。
(二)推荐名额
1.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农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推荐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坚持实绩导向、群众公认的原则。
2.各市(州)、各单位要根据拟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类别和条件,严格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四)推荐材料
市(州)、省直有关部门、省级及中央在川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要组织推荐对象填写《四川省“十二五”以来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四川省“十二五”以来农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4),并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李长军 028-86729925
王永志 028-86678529
省委农工委产业处:曾世忠 028-86600416
报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邮政编码:610016
电子邮箱:123605646@qq.com
附件:1.四川省“十二五”以来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十二五”以来农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四川省“十二五”以来农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推荐表
4.四川省“十二五”以来农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