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普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普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关于加强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加强省级科普基地管理,更好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技创新普及和传播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我厅将对省级科普基地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自查。请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归口管理的省级科普基地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基地的职责和范围、基本设施条件、管理制度、科普工作规划、近三年科普工作开展情况(需提供开展科普活动的文字和图片等证明材料)、基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各基地需同时填报《2019年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统计表》(附件2)和《省级科普基地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
(二)专家评审和现场抽查。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基地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评审,并开展现场抽查。符合省级科普基地条件的,继续列入省级科普基地名单,不符合省级科普基地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社会公布。科技厅将省级科普基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科技局及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相关科普基地开展自查工作,并对基地提交的自查报告和有关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
(二)各基地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请于6月28日前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自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省级科普基地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忠 刘雪娟
联系电话:028-86676522 028-8673090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304)
邮 编:610016
电子邮箱:kpzxbgs402@163.com
附件:1.四川省科普基地情况简表
2.2019年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统计表
3.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联络员信息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