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属部门:
- 全部 政府(111) 经信(133) 市场监管(23) 发改(19) 科技(72) 财政(51) 税务(22) 民政(0) 商务(11) 人社(27) 经合(1) 应急管理(7) 农业农村(15) 扶贫开发(1) 生态环境(3) 其他(2173)
- 行业类型:
- 全部 锂电及新材料(448) 电子信息(459) 机械制造(455) 油气盐化工(446) 食品饮料(448) 医药卫生(403) 纺织服装(341) 建筑建材(350) 物流运输(293) 银行金融(281) 电力水利(354) 电子商务(276) 教育培训(270) 农林牧渔(384) 批发零售(273) 服务业(292) 其他(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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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51 阅读量(306)产业政策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的通知详见附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的通知附件: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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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43 阅读量(324)产业政策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促进国合基地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外〔2017〕3号)和《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川科外〔2018〕8号),我厅将于2018年开展省级国合基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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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38 阅读量(316)产业政策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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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37 阅读量(341)产业政策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知)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落实《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川科财〔2018〕9号),推动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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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30 阅读量(372)产业政策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省局相关处(室)、省民营办: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4月1日施行以来,在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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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21 阅读量(349)产业政策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川科社〔2017〕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疾病诊疗水平,带动基层医疗发展,加强医学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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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21 阅读量(292)产业政策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委、厅),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守住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为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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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14 阅读量(330)产业政策关于印发《遂宁市推进解决企业紧缺技能工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经信〔2018〕199号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遂宁市推进解决企业紧缺技能工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级、县(区)、园区相关部门,各职业院校:为整改落实省政府第一次大督查反馈问题,经相关部门研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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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13 阅读量(321)产业政策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知)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5〕21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8〕17号)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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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36:07 阅读量(385)产业政策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8〕2号省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省属国有企业: 为规范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对《四川省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川财企〔2015〕62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