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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4022
人才政策1524
项目申报172
民营经济37

  •   2020-11-12 15:03:39       阅读量(2827)      
    人才政策
        
    (川人社办发〔2020〕26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3号)要求,在继续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确保重点防护物资及生活必需品有序生产,决定建立24
  •   2020-11-12 15:03:34       阅读量(1018)      
    人才政策
        
    为监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人社扶持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我厅开通了政风行风举报投诉热线。群众如发现我省各级人社行政部门及经办服务机构未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可以拨打举报投诉热线电话(028-12333)进行举报投诉。特此公告。四川省人社厅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4日
  •   2020-11-12 15:03:27       阅读量(3779)      
    人才政策
        
    各市(州)就业服务管理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失业保险金申领和稳岗返还网上办理平台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和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减少现场经办防范交叉感染,有效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
  •   2020-11-12 15:03:20       阅读量(11992)      
    人才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2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2月7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   2020-11-12 15:03:13       阅读量(11779)      
    人才政策
        
    川人社办发〔2020〕22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积极发挥就业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在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   2020-11-12 15:03:07       阅读量(3406)      
    人才政策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接待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各地要开通人社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网络举报投诉
  •   2020-11-12 15:03:00       阅读量(3242)      
    人才政策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落实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   2020-11-12 15:02:53       阅读量(1801)      
    人才政策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转发你们,请务必提升政治站位,密切配合协作,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川人社函〔2020〕45号
  •   2020-11-12 15:02:46       阅读量(3001)      
    人才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劳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出省务工、返岗农民工行前免费健康服务。请有出省务工意愿和健康服务需求的农民工朋友(尚处于隔离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除外),于2月
  •   2020-11-12 15:02:40       阅读量(4017)      
    人才政策
        
    川人社函〔2020〕44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抗击疫情有关会议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