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属部门:
- 全部 政府(112) 经信(141) 市场监管(23) 发改(19) 科技(73) 财政(51) 税务(22) 民政(0) 商务(11) 人社(27) 经合(1) 应急管理(7) 农业农村(15) 扶贫开发(1) 生态环境(3) 其他(2173)
- 行业类型:
- 全部 锂电及新材料(455) 电子信息(466) 机械制造(462) 油气盐化工(453) 食品饮料(455) 医药卫生(410) 纺织服装(347) 建筑建材(354) 物流运输(295) 银行金融(282) 电力水利(356) 电子商务(278) 教育培训(272) 农林牧渔(387) 批发零售(275) 服务业(297) 其他(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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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20 阅读量(138)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19〕248号按照《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产《重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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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20 阅读量(114)产业政策为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我部组织编制了《“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19)》,现予公告。附件:“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19)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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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20 阅读量(156)产业政策工信厅信管(2019)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现将《“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9年11月19日附件:“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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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19 阅读量(184)产业政策工信厅节〔2019〕8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推进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243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工业产品绿色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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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19 阅读量(139)产业政策工信部无〔2019〕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相关单位: 现将《增强机器类通信系统频率使用管理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11月19日 增强机器类通信系统频率使用管理规定(暂行) 为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促进增强机器类通信(以下简称eMTC)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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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19 阅读量(187)产业政策工信厅信软函〔2019〕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工信部信软〔2017〕49号)和《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工信部信软〔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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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19 阅读量(170)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公布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产业函〔2019〕354号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中央企业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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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19 阅读量(116)产业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31号)、《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64号)、《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8号)等26个原材料工业行业规范(准入)条件管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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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19 阅读量(151)产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为促进各类无线电业务和应用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以下简称微功率设备)的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列入并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见附件)的无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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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04:14 阅读量(146)产业政策工信厅安全函〔2019〕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我部决定自即日起,在民爆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